市应急局
  • 哪些核查属实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不予奖励?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由举报事项核查机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有功举报人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举报人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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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报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该如何举报?有什么具体要求?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举报,也可以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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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哪些安全生产事项?

    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将其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护;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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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需要对换岗的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吗?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对于换岗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其上岗前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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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火险区是如何划分的?

    青岛市森林火险区划分为三级:1.一级森林火险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风景林、沿海防护林和重要山林;2.二级森林火险区,包括一级森林火险区以外的所有山林和重要林带;3.三级森林火险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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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防火“十不要”是指哪些内容?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2.不要在林区内吸烟、打火把照明;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5.不要在林区和林区边缘500米内烧荒、烧地堰、堆烧等;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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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进入森林防火期,特别进入高火险期有哪些具体规定?

      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市的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其中二月一日至五月十日为高火险期。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天气变化等情况,提前或者推迟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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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作用是什么?

      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必须更加注重预防,强化源头治理,抓早抓小抓苗头,从“被动预防”向“主动防控”转变。灾害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可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赢得时间、赢得主动,也能为开展风险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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