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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青岛市中医药名医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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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1409277990797363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3-04-04
  • 发布日期 2023-04-04
  • 发文字号 青卫中医字〔2023〕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实施“岐黄”人才梯次培养计划,加快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支持中医药事业聚才用才强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人社发〔2021〕20 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开展了青岛市中医药领军人才、中医药名家和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陆学超等11名同志为青岛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孙金芳等12名同志为青岛市中医药名家,黄晔等22名同志为青岛市基层名中医,现予以公布。

    入选者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坚守医者为民初心,牢记健康福祉使命,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弘扬“大医精诚”精神,刻苦钻研传统医学理论,强化门诊和病房服务(原则上每周至少提供2次临床诊疗服务,每次不低于半天),切实提升自身诊疗能力,高质量完成标志性成果、医(学)术继承人培养、义诊讲座等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投身中医药强市建设,全力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各区市、各单位要因地制宜,按照青岛市中医药名医分类培养目标,从工作环境、进修培训、团队建设、科研立项、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成果推广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支持,为我市冲刺更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储备力量。

    青岛市中医药名医管理期为2年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入选人员工作指标任务和区市、单位培养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挖掘经验、培树典型。对不能按要求提供临床诊疗服务或达不到考核目标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管理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医德医风败坏的,按规定程序撤销其中医药名医称号。


     附件:青岛市中医药领军人才人选名单.docx

               青岛市基层名中医人选名单.docx

               青岛市中医药名家人选名单.docx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