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安排
系统提报及形式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28日,验收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8月8日。
三、验收工作流程
验收工作由第三方机构青岛中天智诚科技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智诚”)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分系统提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布验收结论四个阶段。
(一)系统提报
项目承担单位于系统提报截止日期前通过“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网址http://222.173.102.106:28090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务必完整齐全。验收材料提交完成后,项目主管单位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进入“项目验收-验收审核”,查看所有待验收审核项目列表,在列表中点击需要审核项目“计划类别”名称,进入“结题验收-验收材料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及时完成系统上报。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与项目主管单位联系,提醒对提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形式审查
中天智诚对申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即组织验收。形式审查未通过项目,系统会在申报期内提供一次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机会。
参加2023年验收项目中,有8个项目由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统一进行专项资金结题审计(见附件8),其它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结题审计,并出具项目结题审计报告。包干制项目可提供单位财务决算报告替代审计报告。
(三)专家评审
验收工作采取边审查边验收同步推进的形式开展。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网络会议评审的方式验收,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验收。
(四)公布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要求
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报验收材料,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及现场考察准备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保证验收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材料。因材料不全或关联度不高的证明材料等影响专家评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如有违背科研诚信管理行为者,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青科规〔2021〕1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1〕21号)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4号),2021年12月17日起,验收项目只开展一次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未完成任务目标但已结题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资金,结余资金按规定原渠道收回”、“未一次性通过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原渠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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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王向阳 85911316
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系统技术支持 李天福 80993136
附件: 1. 2023年度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单.xlsx
6. 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