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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
根据《青岛市住宅小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工作指引》相关要求,我局修订了《青岛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参考使用。
2024年4月1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青城管〔2024〕27号)同步废止。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