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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领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维护海上旅游运动船艇领域市场秩序和海上交通安全,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提升海上旅游运动船艇旅游品质,根据青岛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题调度会议纪要》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旅游条例》《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山东省休闲船舶安全管理联动工作机制成员及职责 主要任务和工作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整治沿海区域存在的帆船、水上摩托艇等海上旅游运动船艇违规或非法经营、服务缩水、游客违规自驾等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改善旅游环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舒适度。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措施。
(一)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码头、下水点。根据我市海上旅游资源分布和运动船艇经营实际,明确全市可以进行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经营的岸线资源,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码头、下水点调研,对符合条件的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码头、下水点进行公示,为规范海上旅游摩托艇经营管理打好基础。
(二)继续开展海上旅游运动船艇信息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船艇进行信息登记,发放统一的船艇标志标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规范船艇名录,便于游客识别选择规范经营的商户和安全可靠的船艇进行消费。
(三)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常态化监管。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无违规停靠、无违规拉客、无违规经营的“门前三无”源头管控,禁止海上旅游运动船艇违规停靠、拉客、经营,并设置引导提示牌,引导游客到正规码头和下水点进行运动船艇旅游体验,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四)大力推动联合经营。积极协调,帮助没有海域使用权等但多年实际存在经营活动的业户,寻找合适码头和下水点开展联合经营。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安全措施。围绕帆船、水上摩托艇等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的经营活动范围、信息登记、安全措施落实等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安全、规范、诚信经营。
(六)突出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三浴西侧、二浴锦绣园大酒店南侧海域、栈桥东侧、海上皇宫东侧、中苑码头、四川路19号团岛海益丰码头、小港、游轮母港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帆船、水上摩托艇等海上旅游运动船艇违规或非法经营,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动保障。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加强人员、车辆、船艇等保障,接到任务能立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信息互通,及时处置舆情。要紧盯社会反映强烈、游客投诉较多、舆情关注度高等问题,做好源头管控。投诉、舆情一经发生,严格按照涉旅投诉快速高效处置机制流程进行处理,全面查清实事、快速解决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置。
(三)做好信息收集,及时总结提高。做好整治行动工作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六、联系方式
0532-5771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