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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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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9247186926177893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3-12-04
  • 发布日期 2023-12-04
  • 发文字号 青卫规〔2023〕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QDCR-2023-0230005
  •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情况,制定了《青岛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件自2024年1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月3日。

    附件:青岛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裁量基准.docx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