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各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新需求新期待,我市在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为市民提供“走得进”“坐得下”的城市绿地空间,根据工作安排,在前期试运行基础上,对我市第二批开放共享公园绿地进行公布,共29处,开放面积200余万平方米(详见附件)。
各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督促养护单位制定绿地轮换机制、维护良好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完善服务设施、丰富公园活动内容。在开放共享绿地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承载量、面积、轮换机制、配套设施、可开放活动、安全公约,避免出现驱赶游客现象,做好开放共享公园绿地管理宣传工作。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