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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应急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青岛高新区经济发展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3〕51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将《指导目录》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进一步压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推动《指导目录》落实到位。
附件:1.青岛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pdf
2.《青岛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版)》说明.pdf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