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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组关于印发《“中国康湾”重点项目建设“一类事一站办”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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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90571896774901761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7-07
  • 发布日期 2026-07-09
  • 发文字号 青建审改字〔2026〕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组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国康湾”重点项目建设“一类事一站办”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组

    2026年7月7日

     

    关于实施“中国康湾”重点项目建设“一类事一站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青岛市加快推进“中国康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要求,完善“中国康湾”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从“一件事一次办”向“一类事一站办”跃升,为“中国康湾”涉及的地产、医疗、康养、文体四大核心产业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审批服务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地产、医疗、康养、文体“中国康湾”四大核心产业,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强化政策要素保障,搭建“政务服务 + 产业赋能”增值服务体系。依托“陪伴式”跟进、“全链条”管理、“增值化”赋能,推行“一类事一站办”集成服务新模式,推动“中国康湾”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二、服务范围

    本方案重点服务的“中国康湾”建设项目包括以下方面:

    (一)“中国康湾”重点建设项目及储备项目;

    (二)“中国康湾”建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三)“中国康湾”建设相关的其他城市更新项目,重点包括康养地产升级、老旧医疗设施改造等。

    三、工作举措

    (一)构建“陪伴式”服务跟进机制

    1.深化党建引领和共建联动机制。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度构建“党建+服务”联动工作模式,常态化与“中国康湾”四大核心产业重点开发建设单位开展党建共建,通过支部共建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共建座谈会、主题党日等特色活动,推动政企共享政策资源、共商发展思路、共解堵点难题,以党建凝聚服务合力、以共建促进协同发展。

    2.创新“标准化工作指引”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全程跟踪、紧盯需求、专员跟进、专班服务、协同联动”服务流程,市区两级“金牌团队”服务专员“一对一”专属对接“中国康湾”建设项目。服务专员首次对接项目时,根据项目产业类型、建设规模等完成“精准画像”,围绕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全周期关联需求,梳理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形成涵盖政务服务、政策支持等内容的定制化服务清单。在后续服务中,实施常态化陪伴服务机制,依托青岛市重大项目“金牌团队”服务平台建立“中国康湾”项目库,归集项目全链条审批进展、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数据信息,及时掌握推进情况,联动服务专班定期赴项目现场“送政策、解难题”,对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精准突破。

    3.推动人员服务能力提升。立足“中国康湾”建设实际需求,以能力提升为核心,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服务专员专业素质和精准服务水平。强化政策精准解读专项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咨询、现场答疑等方式提升培训实效,确保每位服务专员熟练掌握政策要点、精准把控项目进度,切实做到政策随询随明、进度随问随清,以专业能力筑牢服务“中国康湾”建设服务保障坚实根基。

    (二)打造“全链条”服务闭环体系

    1.整合审批服务事项。梳理“中国康湾”四大产业全生命周期的企业准入、规划建设、经营许可等事项,以企业视角收集关联性强、办理集中的“单个事”和“一件事”,高效聚合形成“一类事”集成服务套餐(详见附件1)。优化跨部门业务办理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集约、更加便捷的“套餐式”服务。支持企业自由选择单个事项办理,或多个事项并联办理,进一步压缩整体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

    2.设立线上线下综合受理专区。线上,在市行政审批局官方网站“一类事”专区设立“中国康湾”建设“一类事”受理专区;线下,依托重大项目服务专区设立“中国康湾”建设“一类事”服务专窗,由窗口经办人员和“金牌团队”服务专员共同服务,引导企业根据需求“自主点单”。申请材料收集齐全后,由各政务服务系统及时分发至各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实现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窗受理”、办理“一套材料”、审批“一次联办”。

    3.建立跟踪问效与典型培育机制。开展重点建设单位常态化调研,围绕服务效率、企业满意度等核心内容,通过问卷、回访等方式常态化收集服务意见建议。定期对服务质效、典型案例等进行复盘评估,动态优化服务流程,推动“一类事一站办”模式持续升级。鼓励各区(市)、功能区结合“中国康湾”四大核心产业优势,对“一类事一站办”全流程审批再梳理、再细化,将典型案例中可复制、可推广的流程、机制方面改革创新等固化标准服务。

    (三)升级“增值化”服务赋能模式

    1.靠前对接需求协调保障。在提供基本政务服务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发展型、赋能型”增值服务,推动服务模式从“有什么给什么”向“按需精准对接供给”转变,聚焦项目建设运营中的产业发展、用地规划政策共性需求,水电气暖信等资源保障个性需求,主动靠前对接协调,打通供需衔接通道。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协作,定期互通项目进展、共享需求信息、会商解决路径。建立跨层级对上协调机制,对项目涉及的跨部门、跨领域难点问题,统筹联动推进解决,为项目提供全流程赋能支持,实现审批保障与增值服务有机融合。

    2.用好用足城市更新支持政策。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内涵式”发展要求,鼓励盘活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大力发展“中国康湾”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划、确保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基础上,支持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具备条件的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支持既有商业、商务办公等建筑转型发展为高端康复医疗公寓、旅居康养公寓等康养业态,可享受过渡期支持政策,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聚焦“中国康湾”建设项目需求,进一步优化既有建筑盘活利用等城市更新项目全链条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推动项目高效落地、有序实施。全面摸清闲置工业用地、厂房资源底数,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试点上线“租赁”模块,由区(市)发布闲置土地、厂房信息,搭建专业化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存量工业用地、厂房资源高效盘活利用。

    3.丰富工程建设领域增值服务。聚焦“中国康湾”项目工程建设全流程审批服务需求,全面落地工程建设领域首批增值服务,为项目提供覆盖施工许可、人防、消防、水土保持以及工改平台操作等全方位的专业指导、帮办代办服务,推动增值服务与项目建设各阶段深度融合。建立增值服务需求响应机制,企业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专窗、线上受理专区等渠道提出服务需求,相关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响应并办结,确保增值服务落地见效,全方位提升建设单位审批服务体验。

    四、保障措施

    进一步强化市区联动与部门协同,紧扣“中国康湾”建设部署,抓实“金牌团队”机制运行,动态调整服务专员,压实岗位责任,精准服务项目。依托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一类事”实施清单,开展“政策上门”与案例推广,讲好营商“青岛故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附件:“中国康湾”重点项目“一类事”实施清单


    附件


    “中国康湾”重点项目“一类事”实施清单

    (一)准入类审批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牵头)部门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一件事

    行政审批部门

    2

    企业迁移一件事

    行政审批部门

    3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行政审批部门

    4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行政审批部门

    5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行政审批部门

    6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审批部门

    7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审批部门

    8

    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

    行政审批部门


    (二)规划建设类审批事项


    序号

    阶段名称

    事项名称

    责任(牵头)部门

    1

    项目立项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展和改革部门

    2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发展和改革部门

    相关主管部门

    3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展和改革部门

    4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发展和改革部门

    5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发展和改革部门

    6

    用地规划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7

    临时用地审批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8

    用地规划许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9

    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核发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

    11

    市政报装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行政审批部门

    12

    雨水、污水设施及专用排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方案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13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行政审批部门

    14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行政审批部门

    15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行政审批部门

    16

    招标投标

    招标控制价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17

    公开招标

    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18

    施工许可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行政审批部门

    19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20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审批部门

    2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审批部门

    22

    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23

    土地核验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2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5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6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27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三)准营类服务事项

    序号

    类型

    事项名称

    责任部门

    1

    地产类

    商品房预售许可

    行政审批部门

    2

    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

    不动产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4

    医疗类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5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6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7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含体外诊断试剂)

    行政审批部门

    8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行政审批部门

    9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连锁零售)

    行政审批部门

    10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单体零售)

    行政审批部门

    11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医保部门

    12

    康养类

    养老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养老机构附带医疗机构功能的,环境影响评价应结合医疗机构环评类别实施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

    13

    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部门

    1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行政审批部门

    15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审批

    卫生健康部门

    16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审批部门

    17

    诊所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18

    中医诊所备案

    行政审批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19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

    行政审批部门

    20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行政审批部门

    21

    文体类

    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活动的许可

    文化和旅游部门

    22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公安部门

    23

    游艺娱乐场所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审批部门

    24

    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歌舞娱乐场所
    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审批部门

    25

    营业性演出审批(内地)

    行政审批部门

    26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行政审批部门

    27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2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申请

    行政审批部门

    29

    1A-3A 级旅游景区等级评定

    文化和旅游部门

    30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文化和旅游部门

    31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文化和旅游部门

    32

    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确认

    文化和旅游部门

    33

    义诊活动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34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民政部门


    (四)增值化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阶段

    服务名称

    牵头部门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政策性资金项目策划生成指导服务

    发展和改革部门

    2

    “拿地即开工”定制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3

    工改平台项目登记指导

    行政审批部门

    4

    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前涉及早期人防工程情况调查指导

    国防动员办公室

    5

    重大项目定制化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6

    工程建设许可

    规划设计方案联审咨询服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7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前期方案设计指导

    行政审批部门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生态环境部门

    9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10

    片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编制指导

    国防动员办公室

    11

    城市地铁、隧道项目涉及人防设防意见

    国防动员办公室

    1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可行性报告指导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13

    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申报前指导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14

    施工许可

    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行政审批部门

    15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咨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6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咨询

    行政审批部门

    17

    特殊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指导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18

    市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提级审批咨询

    行政审批部门

    19

    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理

    行政审批部门

    20

    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

    行政审批部门

    21

    开工“一件事”集成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22

    施工许可容缺受理

    行政审批部门

    23

    公路建设项目分段施工许可业务

    行政审批部门

    24

    个体工商户排水管网平面图绘制指导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25

    竣工验收

    联合验收“一件事”

    行政审批部门

    26

    建设工程分期验收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7

    建设工程档案验前指导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8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指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9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指导

    国防动员办公室

    30

    竣工即办证政策咨询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31

    消防验收验前指导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2

    地铁人防备案、档案存档

    国防动员办公室

    33

    防空地下室档案移交咨询

    国防动员办公室

    34

    全流程

    重大项目“金牌团队”服务保障

    行政审批部门

    35

    建设项目延时服务、周六预约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36

    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37

    图纸中心技术咨询与问题处理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38

    数字化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

    39

    工程建设项目电子证照共享

    行政审批部门

    40

    告知承诺制指导办理

    行政审批部门



    备注:各区(市)可结合实际,对牵头部门作相应调整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0532-66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