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服务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专项债项目快落地快审批快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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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3-02
  • 发布日期 2022-03-02
  • 发文字号 青建审改字〔2022〕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 有效性 有效
  •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服务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专项债项目快落地快审批快开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日                   

      服务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专项债项目快落地快审批快开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专项债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高效推进的战略部署,全力推动青岛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创新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方式,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快落地、快审批、快开工。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重要指示要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新举措,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快审批、快落地,坚决打赢城市更新城市建设攻坚战,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重点项目投资大、带动强,是抓项目、扩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关系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青岛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也是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快审批、快落地的重要手段。通过进一步优化再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强化“全程、主动、靠上、攻坚”服务,切实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能,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奋进姿态,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确保重点项目落实落地。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优化审批流程

      1.推行项目策划生成服务。政府类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发起策划生成,社会招商引资项目由各区(市、功能区)招商引资部门发起策划生成,招商引资项目以外的社会投资项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起策划生成。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确定项目选址用地边界,完成项目空间定位,将预选址意见及相关空间规划信息通过策划生成系统推送至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线协调会商,结合各专项领域规划及法规要求,形成对项目的会商意见。通过项目策划生成的信息将作为项目后续审批的决策参考,行政审批部门可不再就相关内容重复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应当直接运用策划信息简化审批手续和压缩审批时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等部门)

      2.优化土地审批手续服务。深入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并采取承诺许可、图证分离等方式,推动“拿地即拿证、拿地即开工”。加强用地指标支持,利用好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用地政策,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配置用地指标范围。完善“以地招商”工作机制,动态更新全市“招商地图”,实行工业、商服等用地招拍挂信息月度预公告,定期召开引项目引投资土地推介会,引导项目向符合规划的土地精准落位,实现“以地招商、精准招商”。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加快土地供应,保障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3.推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服务。将防空地下室审批、水电暖气信报装审查、抗震设防审批、设计卫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许可、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纳入规划设计方案联审。建设单位申报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联审单位按时提出审查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结合联审部门反馈意见,出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对存在空间冲突的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联合会审、现场勘查,提出消除空间矛盾的统一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等部门)

      4.推行竣工联合验收服务。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将限时联合验收事项划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分段联合验收。第一阶段包含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同时申请第一阶段的联合验收事项,各专项验收(备案)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文件,可以作为联合验收的规划验收文件。第二阶段包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房屋建筑配套电信基础设施工程备案、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气象部门权限范围内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和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事项。建设单位可申请将两个阶段的联合验收事项并联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通信管理局、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市能源集团、市水务集团、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各区市政府)

      (二)创新审批方式

      1.推行土石方施工许可单独审批服务。重点项目整体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已取得合法的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且已经依法依规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的,可申请办理土石方施工许可。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需由发改部门单独出具土石方开挖批复书面意见,且合同造价应低于400万元。需开挖深基坑的,建设单位对基坑支护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即可先行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许可手续,拿地后最快7个工作日即可开工。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工程建设项目,创新以一条线路或一个片区作为申报主体,推行“点线合一”审批模式。(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推行施工许可“零材料”申报服务。通过数据赋能,依托“告知承诺+数据共享+区块链”,建立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5个领域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行政协助4项“免提交”措施,将企业所需提交材料由原来的7项缩减到0项。重点项目在办理完土地手续、规划许可手续、招投标手续后,即可通过项目审批平台在线申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平台通过系统抓取施工许可办理所需数据及材料,建设单位无需提交申报材料,以最便捷的审批服务为重点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3.推行市政公用审批“十二事合一”服务。将分散在行政审批、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雨水污水设施及专用排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方案备案、信号灯迁移、路灯迁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以及专营单位的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排水、有线电视等报装服务,整合为市政公用审批服务“十二事合一”集成办理,实现“多审合一、一事全办”。重点项目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取得立项手续)后,通过项目审批平台自动生成市政公用审批服务“一张表单”并推送至各专营单位,各专营单位主动对接建设单位,出具报装办理意见和需要审批事项建议,并推送至相关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审批部门收到项目信息后,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办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汇总各级审批部门办理意见,一次性发送至建设单位,市政公用专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按照办理意见做好施工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能源集团、市水务集团、国网青岛供电公司、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三)强化审批服务

      1.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服务。重点项目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可以对国有投资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交易表、土石方整理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合格书(涉及深基坑开挖的,需提供基坑工程设计评审报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具备施工条件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其60个工作日能够补齐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条件,审批部门通过告知承诺服务为重点项目先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2.推行重点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服务。进一步落实全流程“多测合一”改革,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全流程各阶段涉及的测绘事项,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立项用地综合测绘、规划施工综合测绘、验收登记综合测绘三个综合测绘事项。重点项目在青岛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自主选择测绘单位,每个综合测绘事项或多个综合测绘事项由一个测绘单位完成,在项目实施同一综合测绘事项、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实现全流程测绘成果共享、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测绘、多头测绘,缩短测绘时间、降低工程成本。同时将规划验线测量、竣工规划勘验测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

      3.推行重点项目智能化审批服务。加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与22个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企业电子材料中心,可随时调取材料库中的申请材料和结果证照,实现相同申请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可重复使用。进一步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实现能通过政府内部协作获取的申请材料无需建设单位重复提交。重点项目可通过“爱山东”APP青岛分厅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端口进行申报、办件查询、业务咨询等操作,实现项目审批“掌上办”“指尖办”。借助项目审批平台“智慧客服”AI小助手,为重点项目提供全天候、智能化的即时交互咨询服务,第一时间解答各类疑问,并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切实提升重点项目体验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推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积极推行不见面开标、电子化评标、保证金自动退付、电子保函、“掌上交易”等,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为重点项目全程提供招标投标帮办服务,做到即来即办,专人跟办,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项目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做好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项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贯彻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树牢宗旨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坚持“重点抓项目、抓重点项目”思路,增强创新意识,狠抓推进落实,定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实打实、硬碰硬地干出新成绩、干出好口碑、干出新气象。要加强对各区(市)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切实保证标准统一、上下一致。各区(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项目审批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落实重点项目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求,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挂图作战表、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安排专人对接项目等工作措施,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定重点项目的关键审批环节。要进一步完善调度工作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多频次强化项目推进调度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对重点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为重点项目审批提速出思路、想办法,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精准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点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举措,定期刊发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简报,加强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问题分析研判及典型案例宣传,在全市营造起良好的优化重点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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