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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医保局,委属各医疗机构:
现将《青岛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岛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提高临床专科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3〕2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临床专科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山东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核心目标,坚持需求导向、科学布局、先立后破、考核评估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全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制度和政策保障,打造省级高水平临床专科群,提升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急危重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县域临床重点专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全面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5年,建成覆盖运动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 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领域的临床专科集群,全市西医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项目)总数达12个。全市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含培育项目)总数达4个。
到2030年,全市疾病谱主要疾病和重大疾病均有省内一流的临床专科,建成系统连续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省级中心,依托专科集群建成重大疾病防治联盟,分层、分级、分流的重大疾病救治体系更加完善。县域专科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
二、重点任务
(一)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专病中心
以省级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单位申报专科、省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所在专科、专科病种组合指数在全市排名前列专科、市攀峰学科建设项目专科等临床专科为主体,积极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数量取得新突破。支持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市中心(肿瘤)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等医院争创省级医学中心、重大疾病省级专病中心。建强8个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加快形成优质医疗资源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
(二)打造省级高水平临床专科
1.建设省级高水平临床专科群。
根据群众就医看病诊疗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围绕运动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恶性肿瘤、儿科疾病等打造首要发展的专科集群,支持内分泌系统、妇产科疾病、泌尿系统、精神疾病、急危重症、血液系统、风湿免疫系统、口腔疾病打造重要发展的专科集群。以省级高水平专科群带动相关平台专科发展,辐射引领周边临床专科能力提升,有效降低跨省就医占比。
2.建强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
引导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呼吸、创伤、口腔,市妇女儿童医院儿童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肺病专科专病诊疗中心负责提供各自特色专科医疗服务,并在相应学科(专科)建设中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国家级诊疗规范、指南修订,承担国家、省级质控中心工作。
3.发展精品特色专科。
加快实施专业细化战略,推进亚专科建设,使专科技术向精、深发展。指导各级医院,尤其是三级医院依托本院的优势专科,发展亚专科、特色专科,参照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建设要求,打造一批技术特色鲜明、诊疗效果显著、辐射能力较强、行业评价较高的临床专业亚专科。通过开展特色诊疗技术研究,引进专科医疗先进技术,形成专科医疗技术成果、诊疗规范。
(三)提升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支持市攀峰学科从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医学新技术开发应用、高能级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重大医疗科研装置配置以及重大疑难疾病的中西医联合攻关等方面集中攻坚,提升建设质量内涵,发展医疗新质生产力,增强优质医疗资源供给能力。打造区域医疗科研教学高地,提升服务辐射半径,服务胶东经济圈和省内外医疗需求。指导市临床重点专科提升医疗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医疗质量安全,提高疑难重症诊疗水平,满足市内群众疑难重症就医需求。
(四)巩固县域临床重点专科
1.推动县域临床专科能力提升。
按照“提能级、强功能、补短板”要求,围绕县域群众就诊和“六大中心”能力建设需求,支持引导县域医院持续推进省级、市级县域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加强新技术临床应用和介入、腔镜、微创等技术推广,提升综合医院急诊、重症、肿瘤、儿科、慢性病、传染病等临床专科诊治能力。
2.强化薄弱专科能力建设。
梳理儿科、康复、麻醉、老年医学、精神卫生等薄弱、紧缺临床专科,遴选推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县域),引导区市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逐步缓解医疗服务供需矛盾。推广老年多学科诊疗模式,探索建设老年病专病中心。对服务重大公共卫生的院前急救、传染病、妇幼保健、眼病防治、口腔病防治等临床专科发展予以政策支持,提升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和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
3.实施优质资源托管计划。
根据当地疾病谱、转外就医较多的病种,结合本地需求、发展实际,支持国家重点专科、省级综合(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托管县级医院,并下派下沉专家团队,指导县级医院临床专科精准提升服务能力。优质资源按需下沉,通过专家巡回医疗、教学查房、急救培训及义诊等方式,提高医疗人才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完善评估制度,对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强化人员派驻力度和能力提升实效,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各级临床专科管理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建立临床专科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完善临床专科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科建设成效评估,提升专科管理能力。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建立临床专科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至少以半年为周期对县域临床重点专科开展评估。医疗机构要将临床专科的建设与医院整体发展规划有机结合,建设临床专科组织管理体系,组建包括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运营管理部、临床研究管理部、信息中心等部门在内的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召开联席会,动态评估专科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专科建设存在问题,不断创新专科人员管理和绩效分配机制,培育专科特色文化。各专科要健全临床专科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核心制度,按照流程、指南、诊疗规范开展工作。
(二)统筹推进基础、平台学科发展
推进基础学科发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重症、康复等基础学科的服务能力。优化急诊流程,建立高效的急诊急救衔接机制,持续提高急诊抢救能力。合理扩容重症救治资源,强化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重症医学技能培训,全面提升重症医学水平。规范平台学科发展。强化麻醉、影像、检验、病理等平台学科的医疗服务支撑能力,加快区域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均质化协同发展,实现在全市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内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病理、影像等平台学科的远程会诊平台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持续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
(三)探索多学科诊疗模式
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开设多学科综合门诊,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为患者提供全面、综合的医疗服务。支持肿瘤相关专科对新入院肿瘤患者进行多学科会诊,为患者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治疗方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诊疗为链条”,探索打破原有的医学学科和诊疗科目壁垒,以优势学科和(或)重点扶持学科为主体、相关学科共同参与的“1+N”学科群为基础,全面梳理诊疗所需的医务人员组成、设备设施条件、医疗技术和药品器械等要素需求并合理配置,组建相关重大疾病(领域)临床专科。
(四)强化医疗质量安全
落实“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贯穿于临床专科建设始终。健全院科两级质量管理责任制,指导临床专科设置质控专员,加强临床专科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或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数据的收集、分析、反馈,强化目标引领、提升,发挥考核评估结果引导作用,不断提升临床专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积极参与临床专科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提升区域临床专科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
(五)加快医疗技术创新
高水平医院要注重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优化整合,推动临床重点专科与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医学科技项目良性互动,围绕重大疾病和关键技术,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为导向,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积极探索新型诊疗模式,加快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医疗技术综合应用。积极推进数字与移动医疗技术创新,加快发展智慧医疗。规范建设生物样本库、专科专病数据库,提升临床研究水平。医疗机构要积极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科研立项、医院等级评审等条件,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六)优化人才团队梯队
医疗机构要以临床能力为核心,围绕专科技术带头人和核心专家打造临床团队,鼓励通过机构双聘、多点执业、战略合作等模式“柔性引进”行业高层次人才,引领临床专科发展。要选优配强临床专科主任等关键岗位,鼓励采用揭榜挂帅、签订责任状、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形式强化履职尽责。要注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与青年医师的培育,形成结构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在内部绩效分配时要向高风险、高难度技术人员、多学科查房、多学科手术人员倾斜。
(七)组建重大疾病专科联盟
紧密围绕《青岛市重大疾病专科联盟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照分级诊疗、防治网络、资源下沉、专科共建、医防融合等重要内容有序开展重大疾病专科联盟建设,实行末位淘汰制。加大统筹力度,建设推进情况与重点学科评审、科技奖评奖、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各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促进疑难危重病疾病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区市专科能力建设规划,于7月24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备案。
(二)加强政策协同
卫生健康部门要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实际运行情况、专科发展前景和所承担的医疗任务,对不同建设目标的重点专科分类指导。对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给予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其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或平台的支持,医保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好临床专科建设主体责任。
(三)加强考核评价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临床专科建设指导专家委员会,搭建临床专科管理平台,建立科学客观的临床专科能力评估考核机制,配合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临床重点专科、省临床精品特色的过程管理。动态管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对已纳入管理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项目推进不力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落实不力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加强督查和约谈,确保建设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