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文字解读】《青岛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528144605958949983
  •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2024-06-25
  • 一、制定背景

    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是医院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医疗机构服务患者的重要基础,对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各地做好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山东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体系,提高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共同制定《青岛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通过进一步强化全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制度和政策保障,构建我市临床专科建设发展新格局,更好服务于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健康青岛战略。到2025年,全市西医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项目)总数达12个。全市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含培育项目)总数达4个。到2030年,全市疾病谱主要疾病和重大疾病均有省内一流的临床专科,建成系统连续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省级中心,依托专科集群建成重大疾病防治联盟,分层、分级、分流的重大疾病救治体系更加完善。

    三、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共提出了3大类重点任务。

    一是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专病中心。方案提出以省级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单位申报专科等一批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专科作为创建主体,积极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支持市域内有条件的医院争创省级医学中心、重大疾病省级专病中心。

    二是打造省级高水平临床专科。根据群众看病就医诊疗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打造首要发展和重要发展的两大类专科群,通过专科群辐射引领带动其他专科发展;引导现有的省级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通过提供特色医疗服务、参与制定规范指南、承担各级质控任务等措施,强化自身建设;发展精品特色专科,推动各类亚专科向精深发展。

    三是提升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市攀峰学科、市临床重点专科、县域临床重点专科要立足自身定位,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补齐医疗服务短板、提升专科诊治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四、工作措施

    《工作方案》提出了7条具体措施,一是完善各级临床专科管理体系,从市、区市、医疗机构、专科四个层面,健全完善临床专科管理体系。二是统筹推进基础、平台学科发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提升内科等基础学科的服务能力,增强急救、重症能力,强化麻醉等平台学科的医疗服务支撑能力。三是探索多学科诊疗模式,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诊疗为链条”,打破原有的医学学科和诊疗科目壁垒,探索“1+N” (优势学科或重点扶持学科+相关学科)学科群。四是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贯穿于临床专科建设始终,健全院科两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发挥好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提升区域临床专科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五是加快医疗技术创新,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积极探索新型诊疗模式,积极推进数字与移动医疗技术创新。六是优化人才团队,以临床能力为核心,围绕专科技术带头人和核心专家打造临床团队,选优配强临床专科主任等关键岗位,培育技术骨干、中坚力量与青年医师,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七是紧密围绕《青岛市重大疾病专科联盟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有序开展重大疾病专科联盟建设。另外,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市直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协同、加强考核评价,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全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