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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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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884540677
  • 主题分类 旅游
  • 成文日期 2025-03-17
  • 发布日期 2025-03-17
  • 发文字号 青文旅发〔2025〕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7日

    青岛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市关于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助力“2024-2025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建设,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创新发展文旅消费新业态,提升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培育打造多元文旅消费新场景,多措并举推动文旅消费提质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旅消费需求。充分发挥青岛作为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带动作用,全年举办各类文旅消费活动不少于1000场,确保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推动“省市区企”四级联动,“政媒银商”统筹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合作,发放文旅消费券、组织金融机构等对文旅消费场景支付减免优惠1000万元以上,支持市场主体推出多样化文旅消费优惠活动和促销举措。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海上旅游场景拓展行动。优化旅游码头布局,推进旅游码头建设,串联海岸、海域、海岛和沿海主要景点,丰富 “一程多站”式海上旅游线路,扩展海上旅游消费场景,做强“海上看青岛”品牌。按照“一岛一特色”原则,加快竹岔岛、灵山岛、小管岛等重点海岛开发,丰富“跳岛游”产品。建设海上休闲旅游区域,大力发展帆船、桨板、游艇、赛艇、潜水、冲浪、海钓、海上低空游等海上休闲旅游业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体育局,相关区市,青岛旅游集团)

    (二)实施大型音乐节会聚集地打造行动。加快引进高水平音乐会、音乐剧、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力发展旅游演艺、庭院演艺、海洋主题演出等业态,做强《海上有青岛》《寻梦沧海》两部大型旅游演艺。结合音乐剧《猫》、重点明星演唱会、谭盾音乐周等大型演出活动,积极宣传青岛文旅资源产品,配套推出文旅推荐线路和优惠政策,强化消费引流。进一步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大型旅游演艺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演出最高给予每场1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相关区市)

    (三)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行动。大力提振入境旅游消费,用好免签、过境免签、符合条件的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等各类免签政策,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加大境外旅游市场宣传推介力度。在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举办 2025“国际友人@Qingdao”文化旅游系列活动。争取新开、加密至重点国际客源城市之间的航线或旅游包机航班。举办“上合之夏”“上合研学旅游节”等特色活动,擦亮“上合旅游和文化之都”品牌。对引进入境游客2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1夜以上的旅行社,按游客人数确定统一标准,分档给予每人每天最高10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市)

    (四)实施邮轮旅游拓展行动。着力开辟始发港、访问港邮轮航线,吸引国际邮轮公司、国际性邮轮组织或行业协会等在青设立地区性总部。赴重点客源城市开展邮轮旅游专题推介,举办第十三届中国(青岛)国际邮轮大会,加强与世界邮轮旅游城市的交流合作。争创国际邮轮母港消费设施建设及场景提升试点,打通从穿上到岸上的消费场景。对来青运用访问港的邮轮公司或包船公司,根据入境、入港游客数量等条件,分别给予200元/人、100元/人补贴。丰富邮轮岸上游、“邮轮+”主题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

    (五)实施文博消费促进行动。围绕全市145家博物馆,推出博物馆游、名人故居游主题产品线路,建设非遗工坊,举办非遗大集等文化旅游活动。梳理数字艺术、书法绘画、雕塑美术等重点艺术展览,围绕“不退的浪潮:阿尔丰斯·穆夏与现代世界”特展、三星堆沉浸式光影艺术展、约翰莫尔绘画奖作品展等重点展览,开展文旅消费活动宣传,整合推出配套优惠产品,丰富游客观展体验和消费选择。合理开发利用文物主题游径。(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区市)

    (六)实施海洋研学旅游首选目的地打造行动。实施研学旅游品质提升计划,深化海洋研学旅游发展,推出一批高品质、市场化的研学旅游基地。举办上合主题研学旅游活动、海洋研学旅游发布会,通过整合海洋、科技、工业等资源,推出“奇趣海洋”青岛特色研学五大旅游线路,打造一批市场化研学旅游线路,串联起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青岛深海基地等重要海洋科研和教育机构。建立研学旅游专家库,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研学机构的合作,提升青岛研学旅游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相关区市)

    (七)实施沉浸式文旅消费新空间提升行动。支持利用数字技术,在文博场馆、A级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文化产业园区、文旅集聚区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推出一批沉浸式文旅新产品新场景,打造沉浸式、互动式演艺新空间、数字展览新空间。谋划一批高品质冰雪旅游、温泉度假产品,拓展东方影都、藏马山影视基地旅游功能,推出影视外景、微短剧拍摄场景沉浸式打卡点和消费场景,深化打造“跟着赛事/影视/微短剧去旅行”消费品牌。对新运营且获评全市沉浸式文旅新业态优选项目的,根据带动消费等情况确定统一标准,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相关区市)

    (八)实施文旅消费环境优化行动。开展旅游景区焕新行动,完善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和旅游驿站、停车场、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 “一部手机游青岛”平台功能。推动旅游住宿业提质扩容,引进国际、国内高端品牌酒店,壮大高星级饭店和旅游民宿规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我市旅游接待能力。打造国际海洋美食之都,评选青岛“十大名菜、十大名点、十大特色小吃”,发布“青岛必吃必玩榜”。进一步完善机场入境游客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功能,为入境游客提供金融支付、外币兑换、文旅咨询、电话卡开通、交通卡销售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不断提升入境旅游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相关区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各区(市),形成合力,统筹推进青岛市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有关工作。打造促消费一区一品牌,鼓励各区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打造更多文旅消费新场景、新产品、新业态。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级财政统筹资金支持青岛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各区(市)安排专项资金或统筹现有资金,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积极引导和扩大文旅消费。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宣传营销。开展全市文旅消费场景直播巡礼,围绕全年文旅消费活动热点话题、热门项目、品牌活动进行直播宣传。充分利用各区(市)宣传资源、合作文旅企业融媒体资源,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丰富宣传方式,综合利用网站资源、微信公众号、云游青岛、文旅系统新媒体宣传矩阵和游客服务中心,提升青岛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知晓度和品牌影响力。

    本行动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025年文旅领域提振消费活动清单

    附件:2025年文旅领域提振消费活动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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