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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青岛市“博物馆之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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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769200032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11-03
  • 发布日期 2025-11-03
  • 发文字号 青文旅发〔2025〕4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青岛市“博物馆之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青岛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青岛市“博物馆之城”建设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建设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青岛市“博物馆之城”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以推动“博物馆之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强化文物资源活化利用、优化博物馆发展环境、建立现代博物馆制度、打造博物馆特色体系,充分发挥博物馆在传承城市文明、彰显城市精神、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不同社会阶层公平共享博物馆服务。

    (二)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勇于创新,破除束缚博物馆建设发展的观念和制度障碍。

    (三)坚持质量基础。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博物馆发展观,注重博物馆的内涵式发展。在推动博物馆数量、规模发展的同时,全面提升博物馆管理水平,办出特色、打出品牌,实现博物馆事业稳步发展。

    (四)坚持公共服务。贯彻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加强博物馆文化教育传播功能,提高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8年,基本建成我市以国有博物馆为龙头,行业博物馆为特色,非国有博物馆协同发展,层次功能完备、城市特色鲜明、发展动能强劲的高质量博物馆建设发展体系。

    (一)规模质量实现合理突破。实现博物馆发展从注重数量的粗犷型模式向注重质量的集约型模式转变,在保持全市设立备案博物馆总体数量基本稳定与合理增长的同时,重点实现博物馆整体管理运行能力的提升和绩效的突破,特色“名片”博物馆逐步增多。

    (二)城市特色得到充分彰显。建成国内唯一的“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并投入运营,青岛市博物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博物馆、青岛啤酒博物馆等头部博物馆带动效应持续彰显,各类行业特色博物馆全面发展,构建起以“海洋文化、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乡村记忆”为主要特色的四大博物馆集群。

    (三)服务水平实现有效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到位,定制化讲解导览得到全面推广,高科技数字化水平实现提质升级,文创体验消费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规划

    1.坚持核心引领。充分发挥大型国有博物馆核心骨干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建设,推动青岛市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工作,全面提高国有大型博物馆在资源整合、公共服务与社会教育等方面的质量效率。支持国家一级博物馆数字化升级、展厅改造、基础设施提升等项目,切实提高场馆承载能力、展陈水平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2.加强行业联动。破除“博物馆建设是文旅部门的事”的狭隘观念,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博物馆发展经验,依托青岛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公司总部、私人藏家等,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鼓励相关部门或单位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及私人藏家携手合作,创新博物馆发展体制机制,打造业态灵活、特色鲜明的青岛博物馆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各区市)

    3.推进区域协同。制定全市“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各区市博物馆发展功能定位,引领区域博物馆形成错位发展格局,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联动,将各区市特色博物馆有效串联,吸引观众深度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4.鼓励集聚发展。依托历史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大型商圈等,在科学规划、整体设计的基础上建设文博场馆集聚区,打造“博物馆+”文旅集群。鼓励同一区域博物馆入驻集聚区,并在场地租赁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落实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引导集聚区博物馆围绕地域文化、历史名人、特色品牌等相关主题筹划特色展览集群,打造以博物馆为载体、具有较强区域特色、集群效应、品牌价值的文旅产业综合体。(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区市)

    (二)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1.健全现代博物馆管理制度。每年选取条件合适的博物馆试行“馆长负责制”,扩大博物馆自主权,推行目标管理和问责制度,由馆长制定运营目标、落实岗位职责,通过科学实行员工竞争上岗、考核晋升等奖惩制度完善博物馆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活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2.建立分级分类评估体系。依据博物馆运行评估办法标准,修订完善我市博物馆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建立细化评估指标,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博物馆特点制定差异化评估标准。(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3.推动博物馆运行提质创优。开展中小博物馆提升行动,鼓励大馆帮带小馆、高级别博物馆帮带低级别博物馆、国有博物馆帮带非国有博物馆,发挥运行质量优秀的大型博物馆的带动辐射作用,建立系统有序的帮扶机制,整体提升博物馆藏品管理、学术研究、陈列展览、社会教育、文创开发、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新设立备案博物馆培育,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参加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引导博物馆以运行评估为动力以评促改促建,适时组织专家给予针对性、专业性支持指导。(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三)增强文化供给质效

    1.规范藏品征集机制。将藏品征集工作纳入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和国有文物系统博物馆年度工作计划,把藏品征集情况作为博物馆法人任期业绩考核重要指标。指导博物馆明确办馆方向、收藏定位,根据办馆需求和市场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藏品征集计划,建立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馆藏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2.完善藏品修护体系。拓展藏品修复、保护途径,从资金投入、人力支持和技术提升等多方面汇集合力,扩大藏品修复、保护范畴,加强博物馆藏品修复、保护质量。引导各馆积极开展藏品修护项目申报,解决部分博物馆藏品较少无法申报项目的现实困难。加强文物修复、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文物修复专业人才引入实行政策性倾斜,鼓励在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级别技能培训和竞赛。鼓励博物馆建设标准化文物修复实验室,提升文物修复的专研能力和科研实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3.提升展陈内容品质。深挖馆藏资源,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专题研究,努力打造反映地域文化、历史脉络、行业特色的原创展览。加强馆际展览交流,开展巡回展览,分享不同地域文化特色,积极举办对外交流展览。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博物馆、文化机构合作,计划引进优质展览。注重展览形式创新,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全息投影等前沿技术将静态文物转化为动态场景。采用多媒体互动展柜、智能导览设备,设置互动体验区,激发观众参与热情,打造沉浸式、趣味性观展体验场景。(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4.丰富文创产品供给。推进落实全省文创改革措施,鼓励各区市和博物馆探索、实践符合自身实际的文创发展模式。深度挖掘馆藏文化元素,结合不同受众需求开发多层次文创产品,满足多元消费市场。注重品牌形象塑造,以博物馆文化内核为依托,融入馆藏经典文物图案与文化符号,设计独具特色的品牌标识,强化品牌辨识度。搭建创意交流平台,举办文创交流活动,邀请行业专家、知名设计师与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推动博物馆文创产业蓬勃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5.强化社会教育功能。鼓励博物馆结合馆藏资源特色,针对不同群体,开发系列化、精品化研学课程与活动,形成差异化博物馆社教品牌。加强对博物馆研学课程和活动的指导,确保正确价值导向与教育内容的专业性、规范性。鼓励博物馆组织“博物馆进校园”活动,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走进博物馆,搭建馆校合作研发课程桥梁,增强馆校共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区市)

    (四)深化数字智能建设

    1.丰富全域藏品数据库存。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进博物馆数字化基础建设。鼓励、支持博物馆对精品藏品信息进行全方位采集存储,建成信息全面、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博物馆藏品资源数据库,逐步实现博物馆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数字化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2.推进线上博物馆建设。深度融入馆藏精品数字化采集成果,运用3D建模、动画演示等技术对文物背后的历史故事、制作工艺开展动态化解读。开发线上互动功能,增强观众参与感,支持观众在线留言、评论分享,鼓励撰写观展心得、文物创意解读等,丰富博物馆线上交流生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3.打造数字化体验场景。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博物馆进行数字化改造,引入人工智能导览系统,依据观众浏览习惯与兴趣偏好,提供个性化导览服务。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技术打造沉浸式展览空间,还原历史场景,让观众身临其境感受历史文化魅力。开发AR伴游、VR云游等服务产品,增加观众与博物馆文物的“黏性”互动,提升公众参与感与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五)深化多元融合发展

    1.扩大社会参与范围。鼓励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国有博物馆建设。引导支持市场和社会主体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形式兴办非国有博物馆。实现办馆主体多元化,促进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共同发展。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有效补充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各区市)

    2.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博物馆藏品征集、展陈提升、文创研发、教育传播、数智改造等项目工程。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博物馆项目给予相对较低利率贷款,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博物馆项目融资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金融监管局,各区市)

    3.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探索博物馆行业文旅融合青岛模式。将特色博物馆纳入旅游线路,深挖博物馆产业资源,分批次打造文旅融合亮点工程,提升文旅消费引流,在升级“博物馆十大观览精品线路”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开发“博物馆夜游” “博物馆剧本杀”“博物馆情景剧”等多样化文博旅游产品。鼓励博物馆智慧升级改造,用好用活馆藏优质资源,增强“博物馆之城”IP效应。加强与旅行社合作,将文博旅游产品纳入旅游线路推荐清单,拓展客源市场。完善和提升博物馆周边住宿、餐饮等配套设施与服务质量,增强可达性、便利性,保证规范化和秩序化,提高游客综合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区市)

    4.加强业内合作交流。以大型博物馆为骨干构建全市博物馆资源共享体系,推动大型博物馆与各级各类博物馆开展文物联展、学术研究,形成“大馆引领、众馆协同”文博合作体系。鼓励本市博物馆与国内知名博物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举办国内博物馆行业论坛、学术研讨会、业务交流会等,分享经验成果,提升我市博物馆国内影响力。搭建国际交流平台,鼓励我市博物馆与国外博物馆开展文物互借展览,增进文化交流,提升城市文化国际传播力与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立足博物馆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博物馆馆长、策展人、宣教讲解员等专项培养计划,持续培育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新时代博物馆发展的优秀人才。开展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建立博物馆领域名家工作室,打造以博物馆学术带头人领衔的博物馆科研团队。实施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在青岛市博物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探索设立优秀人才、中青年人才专项科研课题,在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中培养科研学术带头人。加强博物馆专业学科建设,与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驻青高校开展深度合作,在师资、技术、课程方面进行全方位支持,加大对藏品征管、学术科研、展陈设计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校地协同育人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2.完善在职人员培训制度。根据博物馆不同岗位需求编制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健全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等培训类型,实施分类分级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博物馆领域文物保护、鉴定等人员教育培训。鼓励组织和参与专业级别的博物馆馆长及业务人员交流培训。将非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纳入培训体系,开展人员互派交流锻炼及藏品鉴定、文物保护、展览策划、管理运营等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3.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博物馆多元化多层级人才发展体系,细化行政管理、专业技术、运营服务等不同岗位序列晋升标准条件。建立跨序列晋升机制,允许具备相应能力和业绩的人员在不同岗位序列间转换晋升,打破岗位序列壁垒。对在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突破、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严格评审后落实优先晋升政策,为优秀人才提供快速发展机会。鼓励非国有博物馆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定,支持获得相应职称的非国有博物馆专业人员在薪酬福利、职业发展、培训进修等方面享受国有博物馆同职称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七)加强宣传推广力度

    1.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联合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博物馆立体宣传网络。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博物馆专题栏目,定期推送展览、活动资讯。利用抖音、微信、微博、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邀请网络媒体及达人,多形式开展宣传。与地图导航平台合作,标注博物馆方位并设置特色标签,便于市民游客查询,构建立体化全方位传播矩阵。(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2.创新宣传内容形式。鼓励博物馆挖掘馆藏特色,结合热点话题与节庆活动,创作趣味化、故事化宣传内容。鼓励博物馆以藏品为原型开发动漫、微短剧,通过虚拟主播讲解文物故事,举办“我们的节日”等线上线下互动活动等,增强公众参与感。(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3.开展跨界合作与联动推广。推动博物馆与旅游、教育、商业等领域跨界合作。与旅行社联合推出博物馆主题旅游线路并开展专题宣传。鼓励博物馆与大中小学合作组织面向校园、形式多样的活动项目,通过讲座、巡展等形式延伸推广,提升青少年对博物馆的关注与喜爱程度。与商业品牌联名推出文创产品,借助品牌影响力扩大宣传与受众范围。建立区域博物馆宣传矩阵,联合发布宣传方案、开展主题活动,共同打造城市博物馆文化IP,推动高品质“博物馆之城”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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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 0532-858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