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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大地欢歌青岛市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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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23352094757408469
  • 主题分类 文化
  • 成文日期 2024-06-21
  • 发布日期 2024-06-22
  • 发文字号 青文旅公共字〔2024〕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和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部署,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青岛实际,制定了《“大地欢歌”青岛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1日

     “大地欢歌”青岛市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乡村文化建设年有关要求,繁荣发展全市乡村文化,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定于2024年开展“大地欢歌”全市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文化培根铸魂、凝心聚力作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激发新时代乡村文化活力,促进乡村文化持续繁荣兴盛,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新画卷。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乡村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精准对接农民需求,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广泛搭建群众自我交流展示的文化活动平台,创新打造一批有特色、受欢迎的乡村文化品牌。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注重加强统筹协调,盘活优化各类文化惠民资源,畅通下沉渠道,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培育乡村文化和旅游新动能。

    二、重点工作

    (一)丰富开展乡村文化活动

    1.开展“四季村晚”活动。以春夏秋冬主会场活动为重点,组织2024“欢乐四季文化惠民活动”、“沉浸式”乡村村晚,推动“村晚”活动常态化开展。鼓励乡村文艺能人、团体等通过直播互动的方式自办“村晚”,生动呈现乡村文化振兴的丰硕成果。

    2.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开展青岛市群众合唱展演等“歌唱祖国”主题的群众歌咏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青岛市乡村广场舞大赛、青岛市第二届乡村歌手大赛等,发掘、培育乡村文艺人才。持续擦亮“广场周周演”品牌,活跃乡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3.落实“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组织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志愿团赴西藏日喀则市开展“大舞台”、“大展台”、“大讲堂”志愿服务边疆行活动,助力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建设。

    (二)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4.开展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挖掘并公布第三批青岛市级非遗工坊,推动各区(市)公布一批区级非遗工坊,发挥非遗工坊在传承传统技艺,带动乡村就业。开展第七批青岛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评选认定工作,将一批优质的乡村非遗项目纳入市级非遗项目,提升乡村文化的影响力。鼓励和推动非遗传承人进乡村、进社区,扩大传统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5.鼓励民间艺术创新发展,做好2024一202

    政府公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推荐准备工作,推动全市民间文化艺术焕发新活力。

    6.持续实施“戏曲进乡村”,落实“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引导和鼓励我市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乡村基层,依托公共服务

    政府公设施场地,深入开展“送戏下乡”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戏曲艺术的普及和传承。

    (三)繁荣乡村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7.加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根据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安排,做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推荐工作,引导乡村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8.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美好生活休闲度假工程。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培育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省旅游民宿集聚区,推介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等。完善“城市休闲”“乡村度假”产品体系。实施百家景区焕新工程,增加便利消费设施,提升服务配套水平。

    (四)提升乡村文化设施服务能力

    9.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创新发展。配合文旅部、省文化厅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和首批优秀乡镇综合文化站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统筹利用村级各类公共阵地资源,充分发挥文化职能作用。

    10.建设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围绕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建设,依托乡村旅游点、民宿、农家大院、传统村落等,鼓励打造融入乡村田园生活和人文生态、展现乡村新风貌的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11.推动基层公共阅读服务提升效能。开展年度优秀读者评选、优秀志愿者评选等活动,配合文旅部、省文旅厅做好基层公共阅读服务优秀案例征集推选工作,发挥示范作用,提升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水平。

    12.开展“童书漂流”试点。依托全市公共图书馆,联合教育、妇工委等部门开展图书交换大集、图书漂流进校园等活动,让读者手中的闲置图书“流动”起来,共享读书的乐趣。组织中小学生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为重点,向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小学校等捐助闲置童书,丰富乡村儿童阅读资源。

    (五)激发乡村文化创造活力

    13.加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完善“一部手机游青岛”平台功能,结合组织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督促指导有关区市加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丰富面向乡村的数字文化资源,提升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

    14.配合省文旅厅组织开展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推荐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15.支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项目。积极推荐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通过加强联系服务、实施项目资助、搭建交流平合、强化教育培训、鼓励创新实践等方式,充分激发带头人发展潜力,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乡村网红”培育计划,培育发展“乡村网红”新型文化志愿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文旅局建立起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文化建设年各项工作。各相关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二)做好统筹协调。发挥好有关乡村文化建设实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有效整合村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统筹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年各项重点工作实施。举办各项活动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创新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各类文化设施阵地作用,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加大对乡村文化制度建设、活动举办、艺术创作、人员培训的指导扶持。立足辖区特色打造融合乡村文化和旅游的节庆活动品牌,扩大区域联动和村民互动,搭建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乐于参与的交流展示平台。

    (四)加大宣传推广。广泛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年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鼓励采用数字化手段丰富线上推广,利用公共文化云对重点活动予以直录播,专题展示活动动态。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文化建设经验做法,选树一批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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