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乡村文化建设年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丰富全市乡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乡村广大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激发新时代乡村文化活力,促进乡村文化持续繁荣兴盛,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新画卷。
三、重点任务
(一)丰富乡村文化活动。开展“四季村晚”活动,推动“村晚”活动常态化开展。开展“歌唱祖国”群众歌咏系列活动、青岛市乡村广场舞大赛、青岛市第二届乡村歌手大赛等,发掘、培育乡村文艺人才。落实“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助力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建设。
(二)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公布一批青岛市级非遗工坊、区级非遗工坊,鼓励和推动非遗传承人进乡村、进社区,扩大传统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鼓励民间艺术创新发展,做好2024一202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推荐。持续实施“戏曲进乡村”,落实“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
(三)繁荣乡村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做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推荐,引导乡村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美好生活休闲度假工程。培育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省旅游民宿集聚区,推介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等。实施百家景区焕新工程,增加便利消费设施,提升服务配套水平。
(四)提升乡村文化设施服务能力。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和首批优秀乡镇综合文化站典型案例遴选。围绕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建设,鼓励打造融入乡村田园生活和人文生态、展现乡村新风貌的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开展年度优秀读者评选、优秀志愿者评选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依托全市公共图书馆,联合教育、妇工委等部门开展图书交换大集、图书漂流进校园等活动,让读者手中的闲置图书“流动”起来。
(五)激发乡村文化创造活力。完善“一部手机游青岛”平台功能,加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开展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推荐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文化繁荣发展。支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项目,激发带头人发展潜力。培育发展“乡村网红”新型文化志愿者。
四、保障措施
明确落实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创新平台载体、加大宣传推广等4个方面保障措施。
政策解读单位: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
联系电话:0532-85811763
相关公文法规: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大地欢歌青岛市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whly/gkml/gwfg/202408/t20240814_8179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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