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体育局促消费激活力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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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4669763858663699
  • 主题分类 体育
  • 成文日期 2022-05-31
  • 发布日期 2022-05-31
  • 发文字号 青体字〔2022〕3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体育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体育(发展)中心,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体育局关于促消费激活力稳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体育局   

                        2022年531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体育局促消费激活力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消费、稳经济决策部署,激发体育消费潜力,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促进全市体育行业平稳健康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

    修订《青岛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奖励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游泳场所服务规范》,全力推进《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调研,制定《青岛市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完善赛事备案、监管、评估、扶持制度,建立体育产业政策服务库,为体育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指导帮助。

    二、政府购买服务

    加快市办实事、健身器材等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组织验收、资金支付执行切实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鼓励社会力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积极承办各项体育赛事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全国、国际体育赛事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年度总额1000万元。

    三、加强金融支持

    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通“体育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定期组织开展金融知识主题培训、融资对接、融资沙龙等特色融资服务,为体育企业提供高效灵活的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信贷、结算等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丰富“体育E险”内容,协助体育企业解决保险贵、险种少、保额低等实际困难,节省成本。

    四、减免房屋租金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承租市体育局所房屋的非国有中小体育企业,免收3个月租金;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协商延期收取租金。

    五、激发消费活力

    会同体育健身经营单位持续开展“你健身,我买单”体育惠民消费券发放,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联合支付宝推出“8000步兑换一张0.99元公交乘车券”活动。组织体育企业策划开展更多观赏性、参与性强的体育赛事,办好时尚体育服装节、时尚体育节、时尚体育季、社区运动会等节庆活动。组织体育旅游线路、目的地和体育服务综合体评选,为广大体育爱好者提供更多有吸引力的体育消费产品。

    六、鼓励品牌创建

    获评省级以上精品(标牌)体育赛事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获评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七、推动项目落地

    坚持市区联动,建立市级重点项目库,汇聚全市及各区企业落户、设施建设、赛事活动等产业项目信息。加强市区两级体育产业项目服务对接,扎实做好体育产业项目要素保障,提速度、赶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用、达产达效。

    八、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政企沟通联系点,实行点对点跟踪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开办“第一课堂”走进体育企业,“一企一策”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企业高效有序生产经营。充分利用市体育资源及IP交易平台、《体育风》栏目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加大为企服务宣传,切实将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省内、国内先进,制定体育类业务办理手册、办事指南,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全省最优、全国最短。

    九、培育新兴业态

    鼓励体育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培育数字体育、在线健身、智慧传媒等新业态鼓励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务,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式健身产业,持续办好青岛市全民健身云上运动会,创办胶东五市数字体育运动会。鼓励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

    十、改进服务监管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体育预付消费领域监管,促进体育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发挥体育消费纠纷巡回法庭、体育产业诚信联盟、光荣榜、曝光台等平台作用,严厉打击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