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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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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34675595516758771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发文字号 青商字〔2024〕6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商务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商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商务部等5部门《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山东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青岛市商务局等7部门制定了《青岛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消防救援局

                                     2024年10月 28 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