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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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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3467559551675902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发文单位 市商务局
  • 1.新老电动自行车需在同一人名下吗?

    答:个人消费者处置旧车与购买新车的登记信息需为同一人。

     

    2.补贴活动时间?

    答:自《青岛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哪些用户可以享受补贴?

    答: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在哪里申请?

    答:通过微信搜索“青岛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申请。

     

    5.交旧与购新是否有顺序要求?

    答:没有顺序要求,交旧与购新完成并登记后,在小程序上提交材料申请即可。

     

    6.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补贴标准?

    答:个人消费者在指定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或网点交回在青岛注册登记牌照(绿色青岛正式号牌、白色青岛临时号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在青岛市购买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且在青岛市完成注册登记(登记为绿色新国标号牌)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满足上述要求并将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成铅酸蓄电池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补贴600元。

     

    7. 交旧的电动自行车需在申领补贴前,需要将原有牌照注销吗?

    答:需要。

     

    8.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咨询方式?

    答:咨询电话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9.电动三轮车、电摩是否可以享受政策红利?

    答:不可以,电动三轮车或电摩不属于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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