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实施《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561222354616240056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2025-09-02
  • 发布日期 2025-09-03
  • 发文字号 青环发〔2025〕10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青环发〔2023〕79号)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日。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环评处 : 6620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