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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青环发〔2023〕79号)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日。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