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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青岛市2024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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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4214002745985212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2025-06-20
  • 发布日期 2025-06-20
  • 发文字号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告〔2025〕第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2024年青岛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6971.91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970.20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4.11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29.38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3872.10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29.71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16.41万吨(以绝干泥计)。青岛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2024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970.20万吨,综合利用量为904.90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综合利用率为93.3%,主要利用方式为其他利用方式、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处置量为45.63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处置率为4.7%,主要处置方式为焚化、固化、其他处理方法;累计贮存量为20.84万吨。

    (二)行业产生情况。2024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炼钢、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火力发电、炼铁,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6.7%、18.1%、8.9%、6.8%、5.1%。

    (三)主要产生种类。2024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冶炼废渣、粉煤灰、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尾矿,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29.1%、21.3%、16.9%、16.1%、8.0%。

    (四)主要利用设施情况。2024年,本市共有24家单位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活动,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能力为712.1万吨/年。

    (五)主要处置设施情况。2024年,本市共有4家单位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活动,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为44.64万吨/年。

    二、危险废物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2024年,本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54.11万吨,利用量为34.07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量),利用率为63.0%,主要利用方式为其他利用方式、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处置量为17.68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处置率为32.7%,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焚烧;贮存量为2.19万吨。2024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1.28万吨,处置量1.28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主要的处置方式为焚烧。

    (二)行业产生情况。2024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51.1%、25.0%、9.6%、7.3%、3.2%。

    (三)主要产生种类。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49其他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32.7%、9.2%、9.1%、9.1%、8.5%。

    (四)危险废物转移情况。2024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61万吨,其中转入本市26.54万吨,移出本市28.60万吨。

    (五)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2024年,本市共有34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9、HW11-HW14、HW16-HW40、HW45-HW50,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达到93.4万吨/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9、HW11-HW14、HW16-HW18、HW21-HW24、HW26、HW29、HW31-HW39、HW45-HW50,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为29.8万吨。

    2024年,共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1份,核准处置能力1.65万吨/年,实际处置量1.28万吨。

    (六)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2024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危险废物1.99万吨,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2.74万吨,处置危险废物的主要种类为HW18、HW11、HW39。

    (七)主要处置设施情况。2024年,本市共有7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36.83万吨/年。

    三、生活垃圾

    (一)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2024年,本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29.38万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429.3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本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座,总处理能力为502.6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1.9%,填埋处理能力占比18.1%。

    (三)生活垃圾分类情况。2024年,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四、建筑垃圾

    (一)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2024年本市建筑垃圾申报产量为3872.10万吨(以下五类之和),其中工程渣土3414.63万吨、工程泥浆323.89万吨、拆除垃圾8.26万吨、工程垃圾93.49万吨,装修垃圾31.83万吨。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为资源化利用和回填利用,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是资源化利用和分拣处置。全年实际资源化利用2622.54万吨,回填利用830.6万吨,分拣处置31.83万吨。

    (二)主要处理设施情况。2024年,本市共有58家单位备案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活动,其中43家单位正常生产。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共计10600万吨/年。

    五、农业固体废物

    (一)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2024年,本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422.76万吨,可收集量365.93万吨,利用量354.25万吨,利用率为96.81%。

    (二)畜禽粪污产生及利用情况。2024年,本市畜禽粪污产生量为1204.66万吨,收集量1204.66万吨,利用量1115.2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2.58%。

    (三)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2024年,本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量2.24万吨,回收率为94.3%,处置量2.02万吨,

    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回收利用企业再利用、随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

    (四)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2024年,本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为468.3吨,回收率为90%,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2024年,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4座,年污泥产生量为16.41万吨(以绝干泥计,下同),处置量为16.41万吨,其中焚烧处置12.17万吨、土地利用4.24万吨、建材利用0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二)污泥处理设施情况。2024年,本市共有13家单位开展污泥处置活动,本市污泥处置能力为39.98万吨/年。

    七、再生资源

    (一)回收情况。2024年,本市8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333.65万吨。其中废钢铁回收量120万吨、废有色金属6.1万吨、废塑料43.28万吨、废纸100万吨、废橡胶3.2万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4.95万吨、报废机动车23.12万吨、废玻璃13万吨。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拆解处理情况。本市共有2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总核准年处理“四机一脑”(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能力428.5万台/年,实际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共159.95万台。其中,废电视机拆解处理量19.24万台、废洗衣机拆解处理量21.14万台、废电冰箱拆解处理量56.47万台、废房间空调器拆解处理量30.03万套、废微型计算机拆解处理量33.07万套。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2024年,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量9.4万辆,约23.12万吨;主要拆解产物包括五大总成、废旧轮胎、海绵及座椅材料、废旧玻璃等一般固废以及废油液、制冷剂、蓄电池、三元催化、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拆解产物总量23.12万吨。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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