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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实施《青岛市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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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44088255259790913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2025-02-13
  • 发布日期 2025-02-13
  • 发文字号 青环发〔2025〕1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继续实施《青岛市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实施方案》(青环发〔2023〕11号)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15日。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环评处 : 6620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