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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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46200020020210001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2021-01-13
  • 发布日期 2021-01-21
  • 发文字号 青环发〔2021〕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失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6〕152号)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环办发〔2019〕48号),现将截至2021年1月1日继续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截至2021年1月1日)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有效期

    1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规则的通知

    青环发〔2016〕59号

    QDCR-2016-027002

    有效期至2021年7月24日

    2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

    青环规发〔2019〕1号

    QDCR-2019-0130001

    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

    3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青环规发〔2019〕2号

    QDCR-2019-0130002

    有效期至2022年1月30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