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青岛市司法局补充录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6-03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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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1年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规定,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考生。

  二、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等额组织进行现场体能测评(见附件1)。等额体能测评日期定于2021年6月5日(周六),集合时间为上午8:00,集合地点在青岛市干部学院(海尔路178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监狱机关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两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四、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统一乘车,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若参加等额体能测评人员有弃权或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在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缺考、不合格人员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6月8日17:00前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http://qdsf.qingdao.gov.cn)发布。递补人员集中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当天如遇恶劣天气不能进行,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体测前,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体能测评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入场或测评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测评的,单独对其进行体能测评。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以确认身份和身体健康。考生自备运动鞋(不准穿钉子鞋)、运动装。可携带饮用水、毛巾和少量食品,不得携带与体能测评无关的其他用品。

  六、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其他相关事宜按照《2021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1年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3436528

  监督电话:0532-81608759

  附件:

  1.2021年青岛市司法局补充录用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名单.xlsx

  2.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3.体能测评考生守则.docx

  青岛市司法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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