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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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47335092846069680
  • 主题分类 司法
  • 成文日期 2022-03-16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发文字号 青执监〔2022〕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政府,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印发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有关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2316


    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全方位、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根据相关要求,检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完善行政处罚配套制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等情况。

         (时间安排:6-11月)

         (二)委托行政处罚情况。组织对委托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委托行政处罚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依据的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是否按要求履行了委托程序;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委托行政处罚事项;对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委托程序要求的,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

         (时间安排:4-6月)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依托“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平台”“青岛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展线上监测,督促各级执法部门进一步精准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时间安排:3-12月)

        (四)乱罚款专项问题情况。组织对各级执法部门乱罚款专项问题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随意检查、重复罚款、超越职权提高罚款标准、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违法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据此罚款、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不规范制作处罚案卷等问题。

        (时间安排:8-9月)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不罚”“轻罚”清单的动态调整及落实情况。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各级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动态调整及落实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检查“不罚”“轻罚”清单配套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督促各级执法部门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方式,引导、督促企业群众自觉守法,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各级执法部门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进一步拓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政务服务领域,完善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时间安排:3-11月)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及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时间安排:6-11月)

       (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聚焦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绿色低碳发展、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相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选择性执法、违法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

       (时间安排:3-12月)

        (八)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适时开展全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级执法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或行政强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评查结果。

       (时间安排:9-12月)

         三、工作要求

          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我局将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互相监督员参加。活动主要采取情况报告、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暗访、实地查看行政执法活动等方式进行。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处理,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

          各级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工作自查,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下级执法部门发生的重大、敏感、群体性执法案件及引起网络舆情的执法案件,要及时跟进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促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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