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更好地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市,根据《青岛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市行动计划(2024—2028年)》(青政字〔2024〕20号)和《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青政办字〔2024〕32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有关奖补政策申报工
作。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一、项目申报要求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材料等费用、研发仪器设备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新工艺等试验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等,具体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用“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衡量)和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服务业企业。
2.纳入规上企业研发统计范围,并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基础研究投入可按2倍计入。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
4.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附件2)。
(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1.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用“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衡量)和研发活动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纳入规上企业研发统计范围,并首次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且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 (含)。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
4.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附件2)。
(三)推动企业加快升规纳统
1.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用“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衡量)和研发活动,且首次升规纳统、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 (含)的高新技术企业。
2.纳入规上企业研发统计范围,并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
4.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附件2)。
三、奖补内容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
2.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3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
3.研发投入在1亿元(含)-10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2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
4.对研发投入10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8%及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
(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补30万元。
(三)推动企业加快升规纳统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补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2025年2月27日-4月30日为申报期,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填报的内容包括“1表 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2表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等有关表格,并上传财务报表、项目立项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没有账号的,按单位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申报(推荐使用谷歌、360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
登录主页面后,在“申报指南”模块中,选择“研发投入政策落实专项”栏,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类别,在“申报四级类别”中选择要申报的类别,点击“确定”后,阅读“填报说明”并确定,在“申报封面”中填写单位和申报人相关信息,在“申报内容”中填写“1表”“2表”,并按照要求上传项目立项说明书、财务会计账等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项目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5年2月27日14:00-2025年4月30日17: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二)组织推荐
请申报单位所在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补助推荐对象,将汇总表及“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2)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于2025年5月12日17:00前上传系统。
(三)业务咨询及监督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创新规划处 联系电话:85911743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937275/88728795
2.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85912992
3.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16
附件:1.“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doc
3.2024年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有关奖补政策申报推荐函.doc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