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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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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8220594386946709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3-12-29
  • 发布日期 2023-12-29
  • 发文字号 青教通字〔2023〕13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教育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青岛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                 中共青岛市委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青岛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进青岛开放大学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集优质教育资源,丰富教育教学手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互联网+教育”发展,探索具有青岛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充满活力的青岛开放大学一体化办学模式,形成推进终身教育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办学理念开放。贯彻以人为本、终身学习理念,树立开放多元、融合共享理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服务融入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市市民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高质量学习需求,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坚持办学模式开放。实行注册入学、学分累积、宽进严出的教学管理模式,创新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新型教育模式。

    坚持学习资源开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我市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创业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在线教育平台,并使其成为服务我市全民终身学习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改革目标

    积极主动适应开放教育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发展趋势,紧紧围绕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服务我市“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总目标和“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城市愿景,通过改革和优化办学体制机制,把青岛开放大学建设成为我市终身教育、在线教育、灵活教育和对外合作平台,成为服务我市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力量。“十四五”期间,把青岛开放大学建设成为以开放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为主要业务,以海洋教育、创业教育、国际教育合作为特色,以数字化教育服务和一体化办学体系为依托,立足青岛、面向全国、辐射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品牌过硬、社会认可度高的高水平开放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全国中心城市开放大学前列。逐步实现以下目标:

    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把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高等学校属性更加明确。新型高校内涵更加清晰,高等学校的地位依法依规得到保障,有关办学权和办学政策得到落实。

    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一体化办学体系更加完善、运行更加高效,形成办学体系共商共建共享的新机制,构建发展共同体。

    二、主要任务

    (四)明确办学定位

    青岛开放大学由青岛市政府主办,是一所汇聚优质教育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使命、面向社会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的新型高等学校,承担服务我市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我市开放教育体系、社区教育体系、老年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青岛开放大学接受国家开放大学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和管理各区(市)开放大学办学业务。面向我市各类人群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大赛及赛后项目培育等工作。建好青岛老年开放大学,加强老年大学办学体系建设,接受国家老年大学业务指导和管理。在终身教育理论研究、政策咨询、标准制定、平台建设、业务组织、质量保证、数据统计、人员培训、资源开发、信息服务等领域,为全市终身教育发展提供服务支撑。(责任单位:青岛开放大学、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深化与扩展办学范围

    发挥教育、科技、人才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推进职继融通、产教融合,积极开展开放教育、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创业教育和社会培训,构建以数字化为特征的终身教育新模式、新领域、新平台。

    1.深化开放教育。青岛开放大学要基于开放教育和技能社会特点,主动适应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应用型、技能型学科专业,重点加强特色学科、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服务我市人才结构优化,助力在岗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互联网+”行业企业学院,实行产教融合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基于工作场所的开放教育,探索建立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符合成人学习特点、“开放教育+职业技能提升+社会培训”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创造条件,在国家开放大学创办研究生教育后,力争成为首批办学单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2.推进国家开放大学海洋学院建设。服务我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战略,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依托国家开放大学体系面向全国招生,提高我市海洋教育辐射力、影响力。重点建设国际航运物流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涉海专业,为服务建设青岛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青岛国际邮轮港区精准育才。(责任单位:青岛开放大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开展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青岛开放大学要办好省教育厅批准的专科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稳步扩大招生规模、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影响力。继续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开设成人本科教育专业的批复》(鲁教民函〔2017〕5号),支持青岛开放大学积极争取本科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权限。发挥“大学+体系+平台”优势,设置应用型、技能型专业,面向不同人群提供便利、优质的教育服务,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途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青岛开放大学)

    4.加强青岛创业大学建设。发挥青岛创业大学职能作用,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赋能中心,聚焦我市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将创业教育与学历教育深度融合,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高质量承办、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打造创业培训品牌,面向在青高校创客师生开展创业培训,打造“巡回宣讲+赛前辅导+路演选拔+赛后培育”全链条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我市创新创业人才生力军,将青岛创业大学建设成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创新创业教育新高地和服务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5.开展社会培训。坚持全市开放大学体系统一办学质量标准,完善与我市城市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多元化、多领域、多层次的社会培训项目。加强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发挥青岛市教师教育基地作用,打造我市教师培训品牌。开发非学历继续教育特色课程,为各级各类培训主体提供订单式培训服务,打造“两结合一融通”(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校内校外资源相结合,校、政、研、企相融通)培训模式。发挥乡村振兴学院作用,打造乡村振兴特色资源体系,建设满足各级各类适合乡村发展需求的“1+X”课程体系,创建乡村特色专题实践实习基地和市级特色培训基地。以“党员干部培训”“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等为特色,打造“学习+生活”一站式支持服务的“创开教育”培训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青岛开放大学)

    6.开展社区教育。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健全发展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丰富资源供给。加强“能者为师”实践创新,丰富系列特色课程,不断充实我市社区教育师资库“名师荟”。完善青岛全民学习网,推动我市终身教育高品质发展。探索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青岛模式,力争在构建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青岛开放大学)

    7.开展老年教育。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突出“德学康乐为”主题,加大课程改革建设力度,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不断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完善“汇学琴岛”电视课堂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老年教育科学研究。(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青岛开放大学)

    8.加强教育领域国际合作。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交流、职业技能培训等板块对外提供优质课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国际交流共享。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教与学,助力当地人才培养,提升远程开放教育国际影响力。探索建设青岛开放大学海外学习中心(未来学院),使之成为相关国家学习汉语言文化、了解当代中国的重要场所。创建国家开放大学华侨学院青岛分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9.推动学分银行建设。对接国家学分银行,探索建立学分认定体系和标准,推动青岛市学分银行建立。利用一体化平台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机构账户,建设数字学习档案,记录存储学习经历与成果,实现可追溯、可查询。探索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与学分银行的融合,促进书证融通。探索构建与国家相衔接的资历框架,打通青岛全民终身学习的“立交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六)完善办学体系

    推动构建以青岛开放大学为龙头、各区(市)开放大学为骨干、学习中心和行业企业学院为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全市、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一体化办学体系。青岛开放大学要积极履行国家开放大学“两级统筹、分级办学”体制运行下省级分部管理职责,聚焦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海洋强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战略和我市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体系布局、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水平。

    1.支持区(市)开放大学建设,选好配强区(市)开放大学领导班子,有关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主要负责人调整,由属地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市)有关单位应将属地开放大学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保障青岛开放大学基层办学单位履行办学和服务职能。(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2.青岛开放大学统筹全市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指导各区(市)开放大学制定实施建设方案。各区(市)开放大学是青岛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服务本区域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本区域开放大学体系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等各类社会教育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3.青岛开放大学要合理布局学习中心,确保未设区(市)开放大学的区(市)有足够的学习中心满足市民学习需求,各区(市)有关单位对设立学习中心工作予以积极支持。鼓励青岛开放大学与职业院校加强合作,完善开放教育办学体系。支持青岛开放大学与重点企业、行业协会联合办学,建立行业企业学院、教学实践基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依规与民办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稳步壮大办学力量。(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青岛开放大学)

    4.完善社区教育体系建设。青岛开放大学要加强青岛社区大学建设,更好发挥青岛社区大学在我市社区教育中的龙头作用,建立服务我市全民终身学习的在线教育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5.推进老年教育体系建设。依托青岛开放大学建立青岛老年开放大学、国家老年大学青岛分部。依托区(市)开放大学、职业院校等建立老年教育学院,推动老年教育职继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高老年教育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七)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

    推进数字化大学三年提升行动,推动“互联网+”大学建设,提升终身教育数字化能力,建立数字化大学的制度框架和治理体系。以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青岛分中心为基础,加快资源建设和资源共享,开发智能化、个性化、多样化终身学习资源。建设众联、智能、便捷的智慧教育体系,构建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于一体、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智能化学习环境,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全市开放大学体系提供一站式管理服务,为各类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提供接入通道,为我市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一体化信息服务支撑。(责任单位:青岛开放大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建立健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协同高效的课程育人体系,协同构建终身教育“大思政”格局,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构建体系联动的质量保障体系,形成教育教学责任共同体。完善质量标准和规范,发挥标准和规范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作用。加强过程评价和管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提升科研能力,搭建“产教学研创”平台,推动科研反哺教学实践、科研成果支持高质量发展。完善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与管理委员会制度,发挥各学术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构建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学术治理体系。加强对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通过动态质量监控系统,持续推进对教学全过程和学生学习效果的监测与评价,不断提高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责任单位:青岛开放大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九)加快开放大学体系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开放大学内涵式发展需要,建设一支以教师队伍为核心,以技术队伍和研究队伍为支撑,以管理与服务队伍为保障,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人才队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体系办学优势,建立柔性人才管理机制,通过招聘、引进、培养等方式,有重点、有计划地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专家、学者,以及行业企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员。加强开放大学体系师资队伍一体化培训管理,培养教学名师和业务管理骨干,强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和辅导团队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青岛开放大学)

    (十)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及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教代会制度,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法开展工作。推进开放大学文化建设,增强开放大学体系凝聚力,提升开放大学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青岛开放大学)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开放大学建设及改革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各区(市)有关单位应将开放大学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加快推进开放大学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的实施。机构编制部门按照青岛开放大学及各区(市)开放大学职能定位和办学规模,在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内,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内设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方面的指导。财政部门加大对开放大学办学经费投入,支持开放大学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青岛开放大学及各区(市)开放大学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国际化师资培训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政策扶持,在职称评聘等方面认可国家开放大学、青岛开放大学授予的奖项、评定的科研成果、确定的成人教育教学工作量,为开放大学开展创业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区(市)有关单位应建立有效机制,对区(市)开放大学承担的终身教育任务,依据发展规模、经费需求和管理方式,建立与发展相适应的经费管理模式,落实对各项投入的绩效考核,支持区(市)开放大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面向区域整合资源和提供终身学习服务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开放大学)

    (十三)强化督导评价

    青岛开放大学要逐一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定期教学检查和定期质量评价评估制度,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青岛开放大学对各区(市)开放大学的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价评估情况定期向属地政府通报。(责任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青岛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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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青岛市教育局 : 8591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