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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办驾校“一件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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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97449747022266369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9-20
  • 发布日期 2026-09-20
  • 发文字号 青交运管〔2026〕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办驾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发〔2025〕24号)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办驾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城市〔2026〕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了《青岛市开办驾校“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开办驾校“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发〔2025〕24号),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办驾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城市〔2026〕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以实现企业高效开办驾校“一件事”为目标,推进跨部门关联事项流程重塑、集成办理,强化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线上开通业务受理功能模块,线下设立“一件事”服务窗口,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事项范畴

    开办驾校“一件事”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为基础,集成办理相关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涉及事项为:

    (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二)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备案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备案

    (五)教练场地划设电子围栏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表单材料,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

    梳理开办驾校“一件事”涉及的5个事项申请材料,合并去重、整合优化,形成一张材料清单,编制《开办驾校“一件事”申请表》,仅需填写一次核心信息,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申报事项,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

    (二)优化业务流程,推动“一次受理、并联办理”

    围绕“开办驾校”主题服务,对关联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审查标准等要素进行梳理细化,实施业务流程再造。明确“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反馈”的集成办理模式。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和衔接机制。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备案核验后,根据业务流程开展电子围栏划设工作,大幅压减企业等待和跑动次数。

    (三)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提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

    大数据部门配合在“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布设开办驾校“一件事”线上申报端口。市、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开办驾校“一件事”服务专窗,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服务模式,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办理、无缝衔接的融合服务体系。

    (四)强化数据共享,实现“信息互通、减证便民”

    依托“山东省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企业营业执照、驾校备案等信息实时共享、互认互用,无需申请人重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减少人工核验环节,提升审批效率和精准度,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责任分工

    (一)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责任。负责牵头编制开办驾校“一件事”实施方案,设置“一件事”线下服务窗口,承担开办驾校“一件事”线上审批的主体责任,做好相关备案事项的线上受理、审核与办结以及办件数据归集工作。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教练场地及时划设电子围栏。

    (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有关责任。负责配合做好开办驾校“一件事”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线工作。同时配合开办驾校“一件事”线下服务窗口的落地运行,提供线下专窗场地。

    (三)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有关责任。负责在“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布设开办驾校“一件事”线上申报端口。

    五、工作步骤

    (一)2026年9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出台《青岛市开办驾校“一件事”实施方案》,编制办事指南、流程图、申请表;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推动市、区(市)开办驾校“一件事”在“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线运行。市、区(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设置“一件事”服务窗口,实现线下“一窗受理”。

    (二)2026年10月底前,相关部门持续做好运行保障,对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持续完善提升,提升“一件事”办事便捷度。

    (三)相关部门充分挖掘典型办事案例、形成工作经验,做好推进情况和相关经验做法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办驾校“一件事”改革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推进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业务衔接和系统对接,确保联办流程畅通无阻;组织开展窗口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集成办理流程和标准,提升服务能力。

    (二)强化成效评估,动态优化提升。

    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对开办驾校“一件事”改革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效能评估。通过“我陪群众走流程”、电话回访、现场调研等形式,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改革过程中发现的流程堵点、服务痛点,及时动态调整优化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和服务模式,确保改革举措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办驾校“一件事”改革的政策内容、办理流程、申报入口及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推广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解释。各区(市)参照执行,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附件:1.开办驾校“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1开办驾校“一件事”办事指南.doc

                 2.开办驾校“一件事”备案表(样例)

    附件2开办驾校“一件事”备案表(样例).doc

                 3.开办驾校“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附件3开办驾校“一件事”业务流程图.doc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 : 88018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