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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的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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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935000020020180094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18-06-22
  • 发布日期 2018-06-22
  • 发文字号 青财规〔2018〕1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财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QDCR-2018-011011
  • 各区(市)财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1.《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年11月28日青财会〔2014〕29号发布)

    2.《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的通知》(2009年2月5日青财采〔2009〕2号发布)

    3.《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年2月10日青财农〔2010〕10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的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青财规[2018]0011号.doc

     

    青岛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2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