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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工作的最新部署,进一步推进“好房子”建设,增加高品质住宅产品供给,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青岛市“好房子”建设技术导则(试行)》(青建办字〔2024〕35号)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和有关单位、专家修订完善了《青岛市“好房子”建设技术与评价导则》,现予印发实施,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