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青岛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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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6005898019783761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2-25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3〕8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推动青岛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青岛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落实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推进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丰富产品供给,构建完善旅游接待体系

    (一)持续引进高端品牌酒店。支持各区(市)引入国际、国内高端品牌酒店,2025年年底前,完成10个以上高端品牌酒店引进项目。鼓励高端品牌酒店积极参与“好客山东精品酒店”评定工作,2025年年底前,至少打造5家好客山东精品酒店。(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不断壮大星级饭店规模。支持没有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区(市)实现零的突破。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2025年年底前,全市星级旅游饭店总量达100家以上,五星级旅游饭店达15家以上,四星级旅游饭店达2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三)持续打造精品旅游民宿。支持本土特色旅游民宿通过品牌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做优做精。对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2025年年底前,全市打造15家五星级旅游民宿,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数量达40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四)丰富乡村旅游住宿供给。积极推动乡村精品酒店、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提升乡村旅游住宿水平。2025年年底前,全市新打造4家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10家以上乡村精品酒店,实现旅游民宿集聚区内各等级旅游民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突出内涵建设,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一)引导智慧化建设、特色主题饭店建设。支持本地酒店集团出台智慧酒店相关标准。2025年年底前,至少打造1-2家智慧化酒店样板,引领行业智慧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出一批文化主题、艺术主题等特色主题饭店。2025年年底前,至少打造10个特色主题住宿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广“亲情一家人”等“好客服务”典型经验,落实“好客管家”服务标准,创建“亲青驿家”特色服务品牌。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连锁酒店的管理团队、管理标准,鼓励优秀企业输出管理经验、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强人才引育,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一)支持旅游住宿业人才在青发展。鼓励旅游住宿业相关学科专业毕业生来青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办理人才落户,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鼓励酒店管理专业硕士及以上层次全日制研究生到我市中高端旅游住宿企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发放青年人才一次性安家费。对在旅游住宿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推荐参加青岛市拔尖人才评定。(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加强校企联训。争创省级旅游住宿业人才培训基地,推动著名酒店管理品牌与专业院校(系)开展校企合作,与5-10家院校(系)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开展行业人才培训,提高旅游住宿业管理水平、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

    (三)组织技能竞赛。每年举办全市旅游饭店从业人员技能大赛,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对在全国、全省文化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4万元、3 万元和 4万元、3万元、2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强化行业监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对旅游住宿服务质量实施常态化监管,针对设施设备老化、服务质量下降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促进行业不断提升软硬件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前等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旅游住宿企业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加强组织保障,形成推动发展合力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旅游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定期研究统筹推进全市旅游住宿业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每季度对各区(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通报,结果作为区、市旅游品质提升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各区(市)出台扶持旅游住宿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各类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高品质酒店在土地供应、建设配套、金融惠企等方面提供支持。已出台政策的区(市)要用好政策工具,保障政策连续性。(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强化宣传推广。加大旅游住宿行业、企业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行业组织、企业和社会媒体的积极性,广泛报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建设成果,营造推动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系统梳理旅游住宿业资源,纳入全市旅游推介总体方案,深化与国内主流、头部新媒体平台合作,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营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取国家、省各项惠企政策的支持,细化配套措施,确保上级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不得将星级、所有制等作为限制条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本若干措施涉及的新增奖补政策,有效期为3年。上述规定与我市已出台的奖补政策措施交叉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