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推动青岛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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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2-25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3〕83号
  • 关于推动青岛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工作部署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3有关要求,推动旅游住宿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制定,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青岛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若干措施》制定背景

    旅游住宿业是一个地区旅游业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直接体现,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2022年9月,青岛在全市启动了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将“旅游住宿业品质提升”作为一项重要的攻坚任务。2023年 8月17日,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推进召开,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全省旅游住宿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旅游住宿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我们组织制定了《关于推动青岛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制定目的

    本轮研究出台《若干措施》紧紧围绕推进旅游住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旅游住宿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构建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推动旅游住宿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提升旅游住宿业发展水平和接待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多层次、特色化、个性化需求,努力开创我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做出更大贡献。

    三、《若干措施》制定依据

    本次制定《若干措施》,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程序严谨,依据充分。主要依据包括: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

    2.《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23〕4号);

    3.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1〕4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发〔2023〕83号);

    四、《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5大部分15条,包括:持续引进高端品牌酒店, 不断壮大星级饭店规模, 持续打造精品旅游民宿, 丰富乡村旅游住宿供给,引导智慧化建设、特色主题饭店建设,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支持旅游住宿业人才在青发展,组织技能竞赛,实施部门联合监管, 强化宣传推广等。

    五、《若干措施》主要创新做法

    根据青岛旅游住宿业发展实际,新增3方面奖补政策

    一是加大对新评高星级旅游饭店的支持。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是加大对存量高星级旅游饭店扶持。对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是加大对高品质旅游民宿的支持。对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评定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全市旅游住宿业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每季度对各区(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通报,结果作为区、市旅游品质提升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政策作为宣传推介重点内容,全方位提升政策知晓度、利用率。

    (三)确保政策措施兑现。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严把主体资质关、考核监管关、申请评价关,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七、政策咨询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联系电话:858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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