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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胶东调水青岛段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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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20020210098
  • 主题分类 水利
  • 成文日期 2021-09-23
  • 发布日期 2021-10-1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21〕1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为保证胶东调水输水干线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加强工程管理保护,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0〕215号)要求,现将省胶东调水青岛段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包含输水明渠及棘洪滩水库工程,输水线路全长105.668公里。其中,引黄济青工程输水渠道西起平度市西河村西北胶莱河倒虹出口(桩号179+553),东至棘洪滩水库(桩号252+514),长72.961公里;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输水渠道西起平度市明家店子村西北北胶莱河倒虹出口(桩号JD166+245),东至邱家西交通桥(桩号JD198+952),长32.707公里。青岛段工程管理范围涉及平度市明村镇、崔家集镇、蓼兰镇、南村镇、田庄镇、新河镇,胶州市胶莱镇、李哥庄镇,即墨区蓝村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棘洪滩水库及其管理站管理范围涉及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即墨区蓝村镇和胶州市李哥庄镇。

      二、保护范围

      根据《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规定,下列区域纳入省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保护范围:

      (一)沉沙池、渠道、倒虹、渡槽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100米的区域;

      (二)隧洞垂直中心线两侧水平方向各200米的区域;

      (三)地下输水管道、暗渠、涵洞垂直中心线两侧水平方向各50米的区域;

      (四)泵站、水闸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五)调蓄工程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300米的区域;

      (六)穿越河道的输水工程中心线向河道上游延伸500米、下游延伸1000米的区域。

      三、管理保护要求

      省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涉及的相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省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的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巡查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依法及时查处破坏工程、污染水质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调水工程的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省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平面示意图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市水务管理局 : 8591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