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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宋明杰解读《划定省胶东调水青岛段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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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11011145431480524
  • 成文日期 2021-09-23
  • 发布日期 2021-10-1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21〕17号
  • 发文单位 市水务管理局
  • 一、制定背景

    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工程,包含输水明渠及棘洪滩水库等水利工程,输水线路全长105.668公里,是我市客水调引的主要渠道,为保障我市供水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切实做好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的河道管理保护,优化配置水资源,保证调水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水务管理局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公告。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02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保证胶东调水青岛段输水干线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依法及时查处破坏工程、污染水质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省胶东调水青岛段输水明渠和棘洪滩水库等重要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范围,涉及的相关区(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扎实做好管理保护工作。

    四、重要举措

    公告对省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管理保护的范围和要求、工程沿线涉及的相关区(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依规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具体为:

    1.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涉及沿线镇(街)

    内容概要:输水明渠涉及平度市明村镇、崔家集镇、蓼兰镇、南村镇、田庄镇、新河镇,胶州市胶莱镇、李哥庄镇,即墨区蓝村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棘洪滩水库及其管理站涉及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即墨区蓝村镇和胶州市李哥庄镇。

    管理保护对象:《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规定的输水明渠及棘洪滩水库等水利工程需要区域。

    2.管理保护要求

    内容概要:涉及的相关区(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的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巡查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依法及时查处破坏工程、污染水质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调水工程的保护。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河湖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

    联系电话:8591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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