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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5-15 来源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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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数据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

现将《青岛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青岛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个人创业服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创业者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创业者视角出发,围绕创业者“全生命周期”,将多个关联的个人创业“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办理,通过跨部门协同、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实现“一窗受理、一次申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持续提升创业者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服务事项

个人创业“一件事”分为“规定事项”和“创新事项”两部分,按照工作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一)规定事项

1.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申领;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3.创业补贴申领;

4.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5.纳税人信息确认。

(二)创新事项

在保障规定事项按期落实的基础上,聚焦创业者实际需求,创新推出创业项目推介、人才招聘对接、创业服务订阅推送、企业社保登记等延伸服务事项,突出地方特色,满足创业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线上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政务服务网、“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人创业‘一件事’”模块或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申请,实行“一网通办”。线下以市级、区(市)政务服务审批大厅窗口、青岛市创业赋能中心为依托,设置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加强各联办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全科受理能力。

(二)简化申请表单材料。按照“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要求,对涉及的多个个人创业事项申请表单合并去重,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对涉及的材料进行精简、优化、整合,形成一张材料清单,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推进服务事项集成办理。申请人根据政策规定和个人需求,可单项也可多项申请服务事项,据实填写表单相应栏和提供相关材料。

(三)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围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实施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简化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办理环节,统一编制办事指南,推动联办业务标准化办理。各联办部门按职责同步审核办理申请事项,形成“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办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拓宽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能。

(四)强化数据共享应用。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及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等业务系统之间的链路,实现创业者信息数据共享应用。积极推广电子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在各环节的应用,推进服务全程电子化,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各信息数据提供部门要保证数据及时性、准确性,持续提升信息数据质量和共享应用效率。

四、职责分工‌‌

(一)人社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编制个人创业“一件事”市级工作方案;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设个人创业“一件事”模块,开展数据对接工作,配置线上服务场景,做好系统上线运行试点工作;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个人创业“一件事”线下服务窗口,指导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联办业务,做好市级信息交互共享工作,负责职责内的具体业务办理。

(二)大数据部门。配合省大数据局在“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增设个人创业“一件事”模块,为人社、行政审批、税务等联办部门建立业务系统连接和数据交互提供技术支持,实现数据共享应用,保障系统运行环境安全稳定。

(三)行政审批部门。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做好个人创业“一件事”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政务服务网上线工作,负责职责内的具体业务办理。

(四)税务部门。市税务局负责做好相关接口对接,配合做好“纳税人信息确认”业务。

五、工作步骤‌

(一)梳理业务流程。4月中旬前,根据实施方案梳理确定业务流程、形成申请表单、材料清单和办事指南等。

(二)研究实施路径。4月底前,对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时跟进规定事项的系统开发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接市级层面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创新事项实施路径。

(三)配合联调测试。5月中旬前,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有关部门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和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等测试环境进行联调测试,确保平台功能完善、稳定可用。

(四)规范线下服务。5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工作要求,规范政务服务场所线下服务。设置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专窗,统一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标识,提供线下办理和咨询渠道。公布线下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清单,在政务服务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服务索引,展示个人创业“一件事”相关信息。加强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人员培训,确保实现一口告知、一表申请、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五)畅通线上办理。5月底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安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开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上办事入口;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平台配置办事指南,录入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理时限等关键信息。

(六)梳理问答知识库。5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梳理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完善线上办理流程、线下办理地点等知识库信息,便于企业群众通过12345热线获得咨询和在线办理指导等服务。定期对12345热线接话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12345热线实现“一线应答”。

(七)查验办事流程。6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按照“一陪二问三测”三步走,从查询办事指南到个人创业“一件事”包含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全过程走流程,逐一查验业务咨询、线上线下申报、数据回填、办理流程、联办机制等各个环节是否高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认真剖析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流程、材料、时限等再改进、再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加强与联办部门沟通协调,组织业务培训,统筹做好本级个人创业“一件事”工作。各级联办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动态调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依据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事项设定情况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个人创业事项,明确个人创业“一件事”事项范畴,紧贴创业者办事需求,及时予以调整充实,配套完善业务流程和办理标准。

(三)加大宣传引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各联办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个人创业“一件事”的宣传力度,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创业者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联办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区(市)的督促指导,及时调度个人创业“一件事”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掌握事项办理的社会评价情况。

 

附件:1.青岛市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docx   

          2.青岛市个人创业“一件事”业务流程图.docx 

          3.青岛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4.青岛市个人创业“一件事”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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