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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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联系方式: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装备产业处,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一期办公楼553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13022,电子邮箱:jxwqccyc@qd.shandong.cn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98-2022107日。


附件: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青岛市司法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98



政策解读


一、《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背景

答:新能源汽车已是全球汽车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汽车产业是我市第一大工业产业,自2018年以来连续4年整车产量超过百万辆、产值过千亿元,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超过40万辆,形成了以解放青汽、上汽通用五菱等整车企业为龙头,以一汽富奥、国轩电池等零部件企业为配套的完善产业链。

2019年我市出台《青岛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办字〔2019〕51号),该政策实施以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量从2019年2.97万辆提升到2021年17.2万辆,吸引了北汽制造总部基地、奇瑞青岛基地、美锦氢能生态科技园华人运通高合汽车等项目相继落地。由于《青岛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现状,经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修订目的

答:虽然取得了进步,但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新能源汽车仍存在产业规模偏小、核心零部件配套缺失以及产业生态不够健全等问题。叠加原材料大幅涨价、国家补贴取消、产业竞争加剧现实困难,我市亟需出台新的产业政策在未来三年重要窗口期,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再上新台阶。

三、修订《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层面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7〕53号)《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以及青岛市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制定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青发〔2020〕17号)《青岛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青政办发〔2021〕2号)等文件

四、《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增产提效1条政策

对整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不含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度(2022年比2021年、2023年比2022年、2024年比2023年)增长部分的0.5%给予增产提效奖励,政策期内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本条政策旨在加快推动解放青汽、五菱青岛分公司和一汽-大众青岛分公司转型升级,导入更多畅销新能源车型,同时推动北汽制造新落地总部型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补链强链2政策

对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池成组、电机、电控、氢燃料电池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电堆模块及系统等)独立法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建成验收并形成主营产品开票销售后,按照该项目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新能源汽车其它零部件及系统(电动空调、电动转向机、电动刹车、电仪表、远程监控装置、制动能量回收装置等、氢燃料电池系统相关辅件、车载储氢系统等)独立法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建成验收并形成主营产品开票销售后,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本条政策旨在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加快补齐零部件配套

(三)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2政策

对整车生产企业生产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度(2022年比2021年、2023年比2022年、2024年比2023年)增长部分的1%给予增产提效奖励,政策期内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氢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重要技术路线之一本条政策旨在加快推动解放青汽、美锦新能源生产氢燃料电池车企发展

支持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成本。对建设运营的加氢站,终端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Kg的,按照2023年20元/Kg、2024年15元/Kg给予运营补助。

氢气价格过高导致的高运营成本,一直是阻碍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的重要因素。根据专家测算,如果加氢价格达到40元/Kg以下,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成本与燃油车基本相当因此我们把终端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Kg作为补贴条件财政部、工信部等5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相关要求一致。本条政策旨在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成本,加快推广应用。

(四)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生态1条政策

研究出台高排放燃油货车限行政策和绿色城配支持政策。

本条政策旨强化新能源汽车路权支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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