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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城阳区城阳街道东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阳区城阳街道东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城阳街道南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城阳街道西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城阳街道北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统筹城阳街道片区的用地功能配置、建设强度管控、生态底线维护及产业发展空间安排,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严格保护墨水河、虹字河水库、白云山等自然资源,打造蓝绿交织生态网络体系;以构建完善的社区生活圈为目标,优先考虑增补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公共空间,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强化与周边区域协调联动,优化产业组团空间布局,提升区域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