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卢河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卢河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卢河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统筹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卢河北、大卢河中等相关片区的用地功能配置、建设强度管控、生态底线维护及产业空间安排,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围绕建设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定位,发挥好海洋装备、智能家电、新材料的优势产业基础,整合产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用地功能混合利用,增强规划弹性,补齐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新区海洋装备产业集聚区、临港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