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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青岛西海岸新区大珠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大珠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统筹大珠山东单元生态保护、高等教育、产业创新等相关工作,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严格保护单元内生态本底资源,依托大珠山、灵山湾等自然环境,塑造蓝绿交织、通山达海的生态格局。聚焦科研创新资源和海洋信息产业,发挥科教园区优势,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要坚持职住平衡、产教融合,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优化配套设施布局,统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