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度融入城市发展总体布局,统筹城乡绿地资源,构建连贯完整的生态网络格局,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生态基底。
二、《规划》实施要围绕群众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生态保育、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文化展示等多元功能,重点补齐老城区、人口密集区绿地短板,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提升智慧化管理运营水平。
三、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扛牢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抓好规划任务落实,强化规划指导性和约束性,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时要做好与《规划》统筹衔接,按照《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空间格局、目标任务等谋划具体落位措施,保证绿地规模不减少、绿化覆盖范围不缩小、服务水平不降低。
四、市园林和林业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规划》由市园林和林业局负责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