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爱老助老五项行动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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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 成文日期 2022-11-11
  • 发布日期 2022-11-15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22〕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实施爱老助老五项行动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议案办理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11日

     

    《关于实施爱老助老五项行动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办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实施爱老助老五项行动的议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把“坚持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化改革、综合施策,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享、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统筹把握老年群体与全体社会成员、老年期与全生命周期、老龄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关系,系统整体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爱老助老五项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加快建设符合市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保障和服务体系。

    兜好底线,广泛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开放与监管双管齐下,落实各类支持政策措施,健全行业标准制度规范,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创新,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爱老助老五项行动,赋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安全、方便可及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着力推进住宅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开创性实施口袋公园适老化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创造健康安全、舒适方便的休闲健身环境;进一步扩充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场所,实现老年教育文化活动整体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行动。

    1.鼓励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家政、送药、代买、设施维修、精神慰藉、安全值守等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业主、响应快速等优势,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大型头部物业服务企业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实现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

    2.多角度支持企业落实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打通互联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青岛养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同时对接医疗医保服务平台,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以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鼓励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组建专门队伍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服务标准和要求为本物业小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可享受相关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

    3.规范企业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行业管理要求。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事项,做到明码标价,保障老年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市政府)

    (二)实施老年人助餐服务推广提升行动。

    1.优化完善设施布局。以现有的街道(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区(市)设立的助老大食堂为主体,分析研判辖区内老年人分布及服务需求,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助餐服务圈。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应进行适老化改造,满足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条件,配备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7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所在区(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的,按照每人每顿午餐3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2—5级失能老年人购买上门送餐服务的,再按照送餐距离给予2—4元的送餐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区(市)、街道(镇)、社区(村)应当进行适当补贴。探索在老年人助餐服务领域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补充助餐队伍力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

    3.提升助餐服务质量。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明厨亮灶”,开发适合老年人饮食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食谱。鼓励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助餐服务,支持开发移动智慧点餐平台和语音点餐系统等,推广人脸识别技术运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三)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住宅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行动。

    1.强化协同推进。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完善政策、优化流程、总结梳理、推广经验,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政策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健全区(市)级工作联动机制,配强专职人员力量,完善细化工作细则,确保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村)委会在居(村)民协商、手续办理、施工监管等方面同向发力、协同作战,落实好组织实施职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2.强化协调调度。每年年初制定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计划,定期通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展情况,树立标杆、带动后进、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区(市)开展点对点业务指导,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导考核,将爱老助老设施建设纳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根据改造项目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爱老助老设施建设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3.强化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凝聚社会面对加装电梯的基本共识。梳理总结全市加装电梯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经验,推广胶州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住宅成片连片加装电梯等模式,促进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扩大战果。聚焦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政策问答、明白纸等方式为居民答疑解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4.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流程,指导区(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加装电梯的政策指引和过程服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更多惠及民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5.强化统筹改造。在“改不改、如何改、如何管”三个重点环节,积极发挥社区“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出行等因素,解决群众实际难题。加强改造项目前期调研论证,按照改造需求,整合改造、建设资源,同步将适老化改造需要的场地、房屋等纳入改造范围。加强改造方案的制定、落实,充分利用小区内部及周边资源,将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养老助老设施、健身休憩设施等适老化改造内容纳入改造设计方案,最大程度满足老年人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6.强化党建引领。街道等基层组织要以党建为统领,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动员和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的方案设计、过程监督,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强化居民主人翁意识,变“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为“自下而上”的群众主动参与,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四)实施口袋公园适老化建设改造行动。

    1.摸清现状,明确任务。全面摸清新建口袋公园现状和已有口袋公园基本情况,制定《青岛市口袋公园适老化建设技术导则》《青岛市口袋公园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市政府)

    2.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将列入公园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150个口袋公园,按照规范全部建设成符合适老化标准的口袋公园,原则上每个区(市)建设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市政府)

    3.因地制宜,应改尽改。利用三年时间,对已建成的100个口袋公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打造更多更好生态休闲空间。(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市政府)

    (五)实施老年教育文化活动提升行动。

    1.实施老年大学建设提升工程。协同推进市级老年大学建设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立项、选址工作,2023年年底前启动施工建设,2024年年底前完工。进一步补齐老年大学办学短板,通过新建、改扩建、加挂校牌等方式,增加区(市)老年大学办学规模。2022年年底前完成青岛西海岸新区老年大学达标,2023年年底前完成市南区老年大学达标,2024年年底前10个区(市)老年大学全部达标。(责任部门:市委老干部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青岛开放大学,各区、市政府)

    2.实施老年教育场所拓增工程。建强市、区(市)、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老年教育工作体系,开展老年教育示范点建设。2023年年底前打造完成10个区(市)级老年教育示范点,支持社区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支持职业院校参与老年教育,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发展特色教学项目,2023年年底前培育10个职业教育参与老年教育示范点。深入挖掘现有校舍潜力,增设班次、课程,高标准建设青岛老年开放大学。(责任部门:市教育局、青岛开放大学,各区、市政府)

    3.实施老年文化活动扩优工程。推动市老年活动中心正式运营,采取“公益+市场化”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依托青岛群众文化云,不断丰富市文化馆老年大学课程内容,联合区(市)文化馆吸纳更多老年人参与文化活动,结合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老年节等主题举办各类文艺汇演、书画展、摄影展等活动。推进市图书馆与社会团体合作,每年新开展1—2项老年人阅读推广项目;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公共文化场馆为老年人设立服务专区,提供志愿者服务。(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

    4.实施老年教育资源提质增量工程。建设开放灵活的线上线下学习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开发本土化、人文化、特色化老年教育课程不少于100个,通过资源共建共享和采购等方式增加优质老年教育资源500个,2024年年底前完成。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教育,逐步推进职业院校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开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开放大学,各区、市政府)

    5.实施老年教育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和志愿者相结合的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对从事老年教育人员的管理,分层次举办老年教育师资培训,2022年年底前完成骨干教师轮训,2024年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责任部门:市教育局、青岛开放大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的爱老助老五项行动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导督查等职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完善工作方案,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督查通报制度,不定期组织现场调度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

    (二)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爱老助老五项行动推进的资金需求。用好上级政策性资金,抓住国家鼓励在城市更新、民生建设等领域加大投资的机遇,积极争取各类专项奖补资金支持。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用好各类政策性银行贷款,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爱老助老五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社会对爱老助老五项行动的认同度,扩大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爱老助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各区(市)要及时报送爱老助老五项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择优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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