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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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61110095333485812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2016-10-28
  • 发布日期 2016-11-10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6〕12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失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十三五”期间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畜禽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16〕19号)等五个涉农实施方案的批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都市型高端特色现代畜牧业发展定位,统筹兼顾保供给和保生态双重目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节约高效、种养循环、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促进畜牧业“接二连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实现畜牧业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控猪稳禽、大力发展牛羊兔等草食畜牧业,巩固提升生猪、肉禽、奶牛、肉牛、肉兔、肉羊、蛋禽七大优势产业。到2020年,主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达到90 %以上,畜产品深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10万吨左右,人均占有量在全国同类城市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大力发展生态、清洁、循环畜牧业,构建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到2020年,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创建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

    ??打造千亿级畜牧业产业链。加快推进畜产品加工储运、兽药、饲料、生物科技、动物诊疗、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牧业装备制造等关联产业,发展畜牧业休闲体验、线上线下一体经营等新业态,促进畜牧业、种植业和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产业链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

    ??夯实畜牧业安全发展基础。统筹强化畜产品供给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加强畜牧兽医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夯实绿色发展基础,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实施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程

    (一)规模化固本工程。坚持差异化布局,培育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良种生猪、优质奶牛、蛋禽、肉禽、高端肉牛、肉兔养殖加工传统产业区。大力推进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养殖小区、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到2020年,新建改建标准化养殖场(区)300处,建设标准化示范场(区)500处,规模养殖成为畜牧业绿色发展主体。

    (二)生态循环示范工程。全面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建设粪污处理循环模式示范项目,每年建设粪污处理循环模式示范点15处。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区)生态化改造,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循环利用。推广“粮改饲”,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发展,到2020年,青贮专用玉米及优质牧草种植达到30万亩。

    (三)龙头企业提升工程。支持六和、九联、万福、康大、波尼亚、雀巢、正大、易邦等骨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发展新业态,转移优势产能,加快培育兽药饲料、生物科技、畜牧业装备制造、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千亿级畜牧业产业链。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培育100家运作规范、示范带动力强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四)品牌特色再造工程。狠抓品牌引领,巩固提升六和肉禽、九联肉鸡、万福猪肉、康大肉兔、雪龙肉牛、正大食品、雀巢奶制品等品牌价值,扩大品牌影响力。立足品种资源优势,培育里岔黑猪、崂山奶山羊、琅琊鸡、榕昕肉牛等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的特色品牌。积极发展体验型、观光型休闲畜牧业,到2020年,创建省级畜牧业旅游示范区15处,培育无公害产地产品“双认证”养殖企业500家。

    (五)“互联网+”创新工程。围绕公共服务、电子商务、行业监管、政务服务、精准管理和辅助决策六个方面,加快实施 “互联网+畜牧业”行动,鼓励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发展微店网商,积极培植新业态。到2020年,畜产品冷链配送物流企业达到8家,微店网商达到500个,物联网应用模式养殖场(园区)达到550个。

    (六)屠宰行业换档升级工程。优化屠宰厂(点)规划布局,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推广“集中屠宰、分销配送”品牌化运营模式。规范畜禽屠宰市场秩序,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推进产业升级。加强屠宰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屠宰行为,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质量安全的畜禽屠宰产业体系。

    (七)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程。加快建设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扩大监管覆盖面,实现安全监管信息即时上传、实时监管、风险评估、警告提醒、溯源查证五大功能。到2017年,全市所有规模化养殖场、种畜禽场、屠宰场等实现入网监管,300处重点场所实现实时监控。到2020年,90%的监管对象纳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八)新型业者教育培训工程。运用服务信息平台和新媒体,普及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以基层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为主阵地,整合畜牧兽医专家资源,组织专家到一线进行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支持龙头企业、畜牧业服务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开办“网上学校”“云课堂”。到2020年,全市培训畜牧兽医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次。

    三、完善绿色发展保障体系

    (一)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落实《青岛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规定》,健全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和消毒灭原,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

    (二)建立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层层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养殖建档、投入品使用管理等全产业链监管措施,完善黑名单、有奖举报等长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监测工作,开展重点环节的风险评估。加快推进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养殖、屠宰、运输全程可追溯。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在线化监管等管理机制,实现即时化、数据化、透明化监管。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和发放办法,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扩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面。

    (四)建立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明确监管职责。推广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闭环管理、痕迹化管理等措施,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畜牧行业涉氨涉氮涉粉尘涉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保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建立网格化执法监管责任体系。完善畜牧兽医网格化监管网络体系,将全市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厂(点)、畜禽贩运经纪人等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监管,实现任务分解、压力传导、统计分析、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网格化管理机制,促进监管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消除监管盲区。

    四、建立绿色发展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畜牧业绿色发展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畜牧兽医、农业、环保、发改、财政、土地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二)依法科学划定畜牧业禁养区。各区、市要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等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科学划定、调整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不得违法扩大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防止因不当划定禁养区对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冲击。

    (三)落实畜牧业用地政策。各级要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满足用地需求。多途径解决畜牧业用地问题,合理调剂用地指标,鼓励利用荒山、林地等发展养殖,允许在农业用地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积极探索立体养殖等节约集约用地的生产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以稳定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大对标准化示范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粮改饲、政策性保险、基层动监站设施装备、良种推广等的财政扶持力度,引导屠宰企业技术改造、冷链配送、撤点并场、关停转产。将龙头企业发展等纳入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子基金支持范围,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提高畜牧业贷款授信额度,建立融资担保平台,采取政府贴息、畜禽活物抵押、保单订单抵押等方式,解决畜牧业发展融资难题。逐步将牛羊禽兔等纳入无害化处理补贴和政策性保险范围,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生猪等畜禽目标价格指数保险,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

    (五)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加强畜牧兽医行政监管执法队伍和执业兽医、乡村兽医、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安全示范站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改善设施装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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