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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明确“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202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科学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实施路径。2025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城市工作的总体思路。
为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部署要求,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先后多轮征求54个部门单位、功能区管理机构以及10个区(市)政府意见建议,通过了市发改委宏观政策一致性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政策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25〕16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25〕11号)等制定本政策措施。
三、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7部分26项政策措施,锚定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总目标,从空间格局、产业动能、民生供给、绿色低碳、安全韧性、文脉赓续、城市治理七大维度系统谋划城市提质升级路径。主要可概括为4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空间格局,赋能产业创新开放发展。持续优化市域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综合能级。健全城市体检、城市更新联动机制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创新REITs等多元化投融资方式。依托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等平台,强化四港联动,提升全市对外开放水平。
二是聚焦民生福祉,打造宜居优质生活环境。有序开展旧城旧村改造、探索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提升居住空间品质。统筹优化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健身等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全民参保和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体帮扶,打造全龄友好宜居城市。
三是坚守绿色安全,夯实城市韧性发展根基。系统推进蓝天、河湖、海湾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增绿扩绿。筑牢城市安全韧性防线,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推进重点行业智能化安全生产改造,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危旧房治理、老旧管线更新和排水防涝建设,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四是深耕文脉治理,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健全统筹协同的城市治理体系,深化红色物业、市容环境、小微空间整治等精细化治理。推进城市云脑、CIM平台建设,构建“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统管”智慧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本方案在全面承接上级部署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立足青岛实际提出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针对性举措,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
一是在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方面,结合我市“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明确四大城市核心竞争功能,提出“一区两极两城多点”市域城镇格局;立足胶东半岛区位,推动青烟、青潍日同城化落地,同步强化与济南都市圈协同联动,打造区域一体化发展样板。
二是在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方面,依托青岛产业根基,明确“10+1”创新产业、十大服务业、“4+4+2”海洋产业三大特色产业体系;布局青岛科创大走廊、“中国康湾”两大特色载体;充分发挥自贸片区、上合示范区国家级开放平台优势,打造内外双向开放品牌,完善海陆空铁联动航运体系。
三是在加快绿色转型建设美丽青岛方面,依托青岛山海相依的自然基底,明确“一湾两翼、三山一原、一轴多廊”专属生态安全格局;深化碳达峰试点建设,重点布局海上风电等海洋清洁能源,同步推进海湾、海岸线生态修复,持续拓展滨海绿色公共空间。
四是在赓续城市文脉促进文化发展方面,立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实施“探源青岛”专项工程,划定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活化示范区,构建分层分类历史文化保护格局;严格管控滨海城市特色风貌,做强“海上看青岛”文旅IP,依托特色节会拓展多元文旅融合业态,打造差异化滨海文旅产品体系。
政策解读部门及处室: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研究室
联系电话:0532-8575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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