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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青岛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5月1日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好《条例》,5月28日,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召开《条例》政策说明会。邀请市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海洋发展、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10个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景区、旅行社、导游协会等行业代表参加。
会上,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条例》的修订背景和必要性、思路原则、立法过程、突出亮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简要介绍,从突出发展海洋旅游、推动“旅游+”融合发展、构建“全域全时全员”发展格局、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旅游秩序监管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说明,并对下步做好普及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条例》聚焦打造国际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充分发挥青岛“山海城岛湾”资源优势,突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海洋城市特色,进一步突出文旅深度融合、产业发展促进、海洋旅游引领、新兴业态规范和市场秩序监管。其中对海上旅游运动休闲、低空旅游、旅游民宿等新业态的运营规范,对旅游经营者与出租车司机串通拉客等行为新设处罚等,具有开创性、突破性。当前,青岛旅游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新《条例》出台将为加快旅游强市建设、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条例》出台的契机,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组织行业精准培训,融入执法工作实践;要进一步健全规划与促进机制,持续优化旅游公共服务,突出打造海洋旅游高地,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形成部门协同、市区(市)联动、行业参与的工作合力。 参会人员针对本部门、本领域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并建立起部门、市(区)、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之间的联络会商机制。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