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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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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1-12-21
  • 发布日期 2021-12-21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区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6〕152号)《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青城管办〔2017〕8号),市城市管理局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截至2022年1月1日继续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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