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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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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1409277939417722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09-25
  • 发布日期 2020-09-25
  • 发文字号 青市监规〔2020〕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失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QDCR-2020-0290004

  • 各区市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2020年9月25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鲁市监法规字20191等文件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10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025日。


    附件:4发文附件: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25日



    4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docx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 : 8573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