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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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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87206547965788161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6-02
  • 发布日期 2026-06-02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向“存量盘活”转变的新阶段,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质效。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

    2.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319号)

    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6〕43号)

    三、出台目的

    紧扣企业办事全流程实际需求,以精简办事材料、业务流程再造、数字化智慧赋能、跨部门协同联动为四大抓手,着力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组合式的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聚焦企业办事痛点难点,推动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的梯度升级,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存量资产高效盘活,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主要举措

    (一)打破壁垒,部门联动“一盘棋”

    通过“一码关联”打通规划、用地、测绘、登记全流程,企业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行“登记+税务”一件事,使企业缴税更便捷、资金清算更高效;深化司法“联动联办”,法拍不动产登记与税费缴纳实现联办,司法处置周期明显缩短,企业资产流转更加顺畅。

    (二)指尖办事,数智服务“零距离”

    企业拿地、验收即可同步办证,跨部门数据共享让交验与登记实现“零时差”,大幅减少跑腿次数;高频登记事项全面支持“全程网办”,电子证照与签章应用让企业办事不再受时空限制,同时与大连、宁波、厦门、深圳实现五市“跨省通办”,异地办事不再难;此外,通过“爱山东”APP、“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企业及金融机构可随时在线查询不动产信息,抵押贷款尽调更便捷,信息获取从“窗口排队”变为“掌上秒查”。

    (三)服务赋能,资产盘活“多条路”

    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融资更加灵活,“带押过户”范围扩大至在建项目、海域使用权等,显著降低过桥资金成本;查封资产处置更加高效,“带封直办”打通交易、抵押全流程,缩短处置周期、降低风险;土地二级市场流转更加顺畅,预告登记实现全覆盖和自动化,投资额未达25%的土地也可先行转让并办理转移及抵押预告,条件成熟后转正式登记;项目融资更加精准,分期开发房地产项目,企业可按未建部分土地“按需分批抵押”,资产利用率和融资灵活度大幅提升。

    五、咨询电话

    0532-826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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