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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各派出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文件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9月10日印发实施的《关于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措施(第二批)》(青自然资规字〔2024〕10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