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有关派出分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21〕20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有土地收储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自然资规(规)字〔2022〕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市北区大港小港片区和李沧区青岛北站及周边片区等2个片区的片区综合地价评估工作,现将成果予以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北区大港小港片区综合地价4334元/平方米(约合289万元/亩),李沧区青岛北站及周边片区综合地价3444元/平方米(约合230万元/亩)。
二、土地收储补偿按照片区收储补偿方式实施时,片区综合地价不直接作为土地收储补偿价格,具体储备项目指导价和宗地收储补偿费用应按项目设立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等,按程序确定。
三、对于控规未批复的部分单元,其片区综合地价可以参照所在片区已公布的综合地价执行,也可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单独制定。
四、本次片区综合地价基准日为2022年1月1日。
附件: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国有土地收储片区综合地价图.pdf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