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加强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智赋能,充分运用人脸识别、人像采集、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在线支付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推动登记服务和管理向智能化转变,持续拓展不动产登记智能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数智赋能,扩展智能应用
(一)打造智能客服
利用语音电话与人机交互技术,打造不动产登记智能客服,实现不动产登记咨询全天候“随问随答”。各登记大厅设立智能指引,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完善线上线下智能查询功能,系统依据查询需求,智能生成查询结果并自动反馈。
(二)拓宽智能受理
持续拓宽智能受理业务范围,推广智能自助受理和线上受理。由申请人自助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电子材料,由系统智能受理,自动生成电子申请表,通过数据共享,进行信息验证。积极推动更多高频事项智能受理“自助办”。
(三)推广智能审核
按照“高频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先选择简易和高频低风险事项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智能辅助审核,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持续推广不动产登记系统智能审核登簿,打造“秒审、秒批、秒登簿”的智能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四)扩大智能计费
总结小微企业和优抚对象自动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土地收益金系统辅助计费的经验,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费和土地收益金系统辅助计费应用范围。强化系统与人工联动,逐步推动全部登记事项系统智能辅助计费,提高计费准确率和工作效率。
(五)完善智能校验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的要求,完善系统智能校验功能。持续优化更新系统智能检查必填项、逻辑项和强弱对抗的标准规则,建立系统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登记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
(六)开展智能监管
全面梳理系统登录、受理、审核、登簿、收费、缮证、查询等全业务流程风险点,探索建立智能监管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管。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异常操作、超期办理等问题加强系统监测预警,积极防范登记风险。
(七)探索智能分析
研究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智能分析模型,实行数据分析与数据治理相结合,定期汇总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深度挖掘和利用登记数据,实行动态监测和趋势研判,充分发挥登记数据分析对不动产登记服务和管理的支撑作用。
(八)推进智能归档
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完善归档流程,优化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登记电子文件和元数据智能采集整理打包,电子档案自动检测和归档,形成全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智能管理一体化格局。
二、健全规范标准,提升管理水平
(一)健全标准规则
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系统智能化规则,根据不同智能化办理事项,配置对应的系统检查条件、校验规则,建立统一的问题数据异议处理流程。完善数据质量,提高系统智能化运行效率,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及数据信息准确、完整、一致、规范。
(二)完善质检机制
实行系统智能办理全过程监测,强化系统日志留痕。建立系统智能办理事项必检和抽检规则,加强质量检查,建立质检反馈机制,对智能办理效果进行评估,利用评估结果及时优化和修正智能办理规则。
(三)加强信息安全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技术防护能力,牢固树立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意识,及时发现隐患、修补漏洞,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功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深入推进数智赋能,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不动产登记智能服务取得实效。
(二)统筹加大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统筹不动产登记发展和安全,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提供有力的信息系统建设经费保障,保证系统日常运营和维护,不断丰富系统功能,提升智能服务效率。
(三)持续宣传推广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总结和经验推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1日